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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受试者权利保护研究》(订购)
姜柏生 编著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22年8月出版
内容简介
医学研究关涉医学进步与社会发展,关系民生利益。本书从保护医学受试者权利的角度出发,探讨医学受试者权利保护的基本理论,结合权利保护现实状况,检视现有制度,借鉴国际社会的立法经验,研究应该如何设计相应的保护制度,规范参与研究各方的行为,以保证研究的正当性,从而构建医学受试者权利保护的法律理论、基本制度和保障体系,使关于医学受试者权利保护的研究更为系统、全面、深入,有利于推动相关理论研究的发展,具有较强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作者简介
姜柏生 南京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国家卫健委现代医院管理能力建设专家委员会医院人文建设分委会委员、中华预防医学会公共卫生管理与法治分会委员、江苏省卫生法学会副会长、江苏省医学会医学伦理学分会副主任委员,担任多家医院伦理委员会委员。长期从事卫生法学教学和研究工作,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省社科基金项目2项,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出版专著、合著6部。
重点概览
对医学受试者权利的保护体现了现代社会尊重、保护个人人身权利的要求。 同时,医学受试者权利保护也是规范医学研究行为、促进医学进步、增进人类健康福祉的需要。
第一章
医学受试者权利保护的概述
概述了《纽伦堡法典》《赫尔辛基宣言》《贝尔蒙特报告》等医学人体试验的国际规范、区域性规范、其他国家立法和我国相关立法对医学人体试验受试者保护的主要措施。
第二章
医学受试者权利保护的法哲学基础
关注医学受试者权利的人权属性,有助于理解对受试者的权利进行保护的正当性。医学受试者中的弱势群体的范围较为广泛,正确运用“倾斜保护原则”“弱势公平对待原则”,对医学试验法律关系中各权利主体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章
医学受试者权利保护的医学伦理原理
敬畏生命、尊重生命是人类的基本准则,更是医学的第一伦理要旨。在医学研究过程中,不仅要遵守相应的法律原则,同时要遵守相应的伦理原则,包括试验目的纯正原则、受试者利益首要原则、知情同意原则和医学程序公正原则。
第四章
医学受试者权利保护的一般问题
医学受试者权利获得全面保护是医学研究开展的基本要求之一,各参与主体均负有相应的责任。其是一个不断扩张的体系,主要涉及受试者的生命权、健康权、身心完整权、隐私权、知情同意权、个人信息权、利益分享权、损害补偿权等。
第五章
特殊研究中的受试者权利保护
本章利用比较研究法和典型案例法,通过介绍国际条约、其他国家立法实践,重点分析了未成年人、孕妇和胎儿、囚犯、精神或认知障碍患者参与医学研究的权利保护问题,分析了我国相关立法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完善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建议。
第六章
医学受试者权利保护的制度构建
独立的伦理审查制度和知情同意制度是保护受试者权利的两项根本性制度。伦理审查制度建设要重点关注机构建设、能力建设、跟踪审查以及审查争议的救济机制。知情同意制度建设要重视受试者自我决定的权利、知情同意的标准操作流程、医疗知情同意书的内容以及伦理审查监督的加强。还应构建完善的人体研究受试者保护体系。
第七章
医学受试者损害的救济机制
在医学受试者受到医学试验的损害时,多元、足够、便捷的救济机制对于受试者而言至关重要。医学试验的补偿方式主要有强制补偿机制和自愿补偿机制。强制保险以及设立基金的方式也可以作为对医学受试者损害赔偿的有力补充。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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