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秩序的起源》福山著 毛俊杰译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在上个世纪60年代发表的《历史的负担》一文中,海登·怀特曾说过,在运用过去以期把现在转化成未来的历史研究中,个人的责任感应该被置于首位,这意味着,任何一种给定的现在境况,在某种程度上始终是人类特定抉择的产物,因此也可以藉由人类采取行动来加以改变。不难发现,自《历史的终结与最后之人》(1992),到《大分裂:人类本性与社会秩序的重建》(1999),再到《政治秩序的起源:从前人类时代到法国大革命》(2011),对于人类政治社会秩序的历史,尤其是对于制度史的建构性探索,始终构成了弗朗西斯·福山的核心关注点之一。对于福山而言,历史并不仅仅意味着负担,而是首先意味着某种连续的、有方向性的人类普遍历史的可能性的问题。《历史的终结与最后之人》对此给出了肯定的答案:用一种获得平等认可的理性欲望替代了非理性欲望的自由民主制度“终结了”历史,从而确立了人类普遍历史的最终方向。 但是,历史本身似乎并没有简单地给这个答案打出满分。亨廷顿所谓的“第三波”民主化在上个世纪90年代达到顶峰,随后则出现各种迹象的“民主衰退”。这些衰退表现为:某些取得民主进展的国家出现彻底逆转,某些似乎走出权威政府的国家又陷入既非权威也非真正民主的“灰色地带”,某些民主政体则无法履行曾向民众允诺的基本服务,全球性经济危机也证明了全球性资本主义未能找到避免大幅波动的良方。而作为全球资本主义根据地的美国,现存制度的巨大惯性所促成的财富不均的加速,以及社会阶层世代流动性的降低,这些都深刻反映出国家原则与社会现实之间的严重不协调。福山在其新书中用“政治焦虑”和“政治衰败”描述了他对于当下历史情境中民主政体所遭遇到的上述新问题的思考,同时也表明了他写作这部作品的基本动机。在他看来,尽管民主政治遭受现实挫折,但这并非理念上的失败,而只是执行中的失败;问题在于“如何建立和维持有效的政治制度,虽然强大,但遵守规则,又承担责任”。政治制度本身不可或缺,任何无政府的幻想,既缺乏实际操作性,同时也是对于作为一种必要和必须的现代政治制度的漫长痛苦的建立过程的“历史健忘”。确立人类普遍历史的可能性的必要前提之一,是弄清人类不同政治制度的历史起源和“达到丹麦”(即良好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具体途径,换言之,这些制度是如何可能的。 在书中,福山借助了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国际关系理论、进化心理学、人类学、考古学和生物学的已有研究成果,特别是借鉴了历史社会学和比较人类学的研究方法,试图通过对于国家、法制和负责制政府这三种制度的历史起源和曲折发展的讨论,建立起一个有关人类政治秩序演化的较全面的解释性框架。在福山的解释性框架中,集中权力和行使权力的国家与限制国家权力的法制及负责制政府构成了一对基本矛盾,另一对基本矛盾则是出于人类自然倾向的家族主义和对这种倾向的抑制。 比如在对“国家建设”部分的分析中,福山主要讨论了中国、印度和中东;他将中国作为世界上最早出现现代国家要素的案例,即建立了统一的和多层次的非人格化管理的官僚行政机构。印度社会则在由部落社会发展至国家的过程中,由于新婆罗门宗教的兴起,使得社会发展限制了其国家政治组织能力的完善,但也从某种程度上奠定了现代印度社会民主制的基础。中东的伊斯兰教,尤其是军事奴隶制,则使得马穆鲁克和奥斯曼帝国得以组织起强大国家。但在福山看来,这三种政治秩序都难以克服中央集权与亲族团体之间的冲突,无法发展起国家与社会之间的有效制衡。欧洲则作为例外,主要被置于“法治”和“负责制政府”部分来加以讨论。这是因为福山认为基督教的出现打破了欧洲的古老家庭观念,尽管存在着亲族组织和家族制复辟倾向,但封建主义还是在欧洲取代了家族主义。这种封建主义被界定为个人愿意服从无亲戚关系的他人,并且仅仅以服务作为交换。因此,在现代国家出现并宣告个人权利之前,个人主义和契约传统已经出现在了欧洲,此外,不论出于何种动机,教会在事实上也促进了这一趋势。相对于政治层面,教会主要运作于社会和文化层面。欧洲的国家建设之所以不同于上述三个地区,是因为在欧洲是“先有这样的社会,再来建立起国家”。 通过对政治发展和生物进化的类比,福山指出,出于人类制度固有的保守性,“触发制度变革的外界变化,往往远远超前于社会接受变革的实际意愿”。在西欧的政治发展中,法治存在于政治权力集中于中央政府之前;而负责制政府之所以出现,是因为中央国家的权力无法完全击败旧有封建机构。但这也并不意味着政治权力干预的无所作为。比如国王法庭在英国普通法的建立中所起的作用表明了“即使是公平的规范化秩序,也需要权力”。在这一点上,福山是哈耶克的反对者。 福山将欧洲政治秩序的发展看作是“高度异常的”,欧洲政治制度的建立是集权国家、各类抵抗团体、教会以及历史性契机互动的结果。这些制度被划分为“软弱的专制”(法国、西班牙)、“成功的专制”(俄罗斯)、“失败的寡头制”(匈牙利和波兰)和“负责制政府”(英国和丹麦)。在他看来,英国是第一个将政治秩序的三大组件,即强大的国家、法治以及负责制政府,结合在一起的大国。英国的经验还表明,真正的政治自由不但要依靠社会动员以对抗国家和约束国家,也要依靠强大的国家,在必要时采取果断有效的行动。福山的结论是,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广泛均势是稳定的政治制度的基础,而制度僵化和家族制复辟则是政治衰败的两种主要形式。尽管福山一再说明“制度只是特殊历史情境和意外事件的产物,不同的社会很难予以复制”。但同时也指出“普遍的认可已成为自由民主制的基础……一旦获得明确的阐述,就很难阻止人们提出此类要求”。 此书只讨论到了法国大革命,是福山计划写作的《政治秩序的起源》的第一卷,计划中的第二卷则讨论此后的阶段。在此书最后一章中,福山指出,工业革命使得现代世界政治发展的基础发生了重大变化,新的动力加入了人类社会变化的进程,大大改变了政治秩序的三大组件。尽管如此,“但有重要理由相信,政治负责制的社会将胜过没有政治负责制的”。 来源:《文汇读书周报》2013.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