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4大变局:明清易代关键事件调查》,汗青著,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定价: 3 8 . 0 0元
明清易代,历史进程大变,亡朝廷也亡天下。崇祯皇帝为何会走上煤山自缢这条不归路?李自成率兵进军北京的背后,有哪些鲜为人知的内幕?本书作者带你窥探明清,还原历史真相。 在明朝前期,除明太祖重八和尚偏好鞭杀、杖杀朝士,时常兴大狱摧残士人外,之后的永乐和仁、宣朝,由于皇帝尚算清明,鲜有触目惊心摧残士人之大案。然自正德、嘉靖起,因皇帝及权臣受到的制衡越来越小,自皇帝到权臣,包括极出色的政治家张居正在内,个个作威作福,活人、杀人决于一念之间,遂开始了对士人长期的、大规模的摧残。如以制度而言,尤以有“殿廷杀人”之称的廷杖制度为最。 廷杖的残酷性,恐怕远超出一般人的想象,其险、其惨、其荼毒之深远,足以令人闻之股栗。 廷杖第一可怕之处,在于可轻易取人性命。 在一般人的想象中,屁股和大腿被打上一顿棍子或板子,无非是痛一阵,最多躺个十天半月也就是了,很难想象只要挨上个几十下,就能让人丢了性命。这事固然值得追究,同时我们还得知道,受刑者能否活命除了和被打的数量有关外,还和执行者对受刑人的态度有密切关系。其实行刑者想取人性命或放人一条生路,都十分容易,而且其中关节巧妙,不易被发现。 廷杖可怕之处之二,在于即使打不死也会被打残,而且治疗过程也非常痛苦。 万历五年,首辅张居正权势滔天之时遭遇父丧,本应去职守孝,但他不欲离政,因此指使亲信上“夺情”疏章,为自己继续留任张本。所谓“夺情”者,是古代逢父母亡故,要辞去一切职务在坟前或居家守孝三年,有时至亲接连亡故,这一守就要好多年。但如果为时事所迫或为皇帝所命,于守孝期间出理政事,虽然是不得不尔,而其举实非为孝悌之情,所以叫“夺情”。 然而,极端重视人伦的嘉靖皇帝,曾经在正德十六年颁布过一道命令:“命自今亲丧不得夺情。”因此张居正“夺情”消息一出,三日内就有吴中行、赵用贤、艾穆、沈思孝、邹元标等五人先后上书弹劾。张居正大怒,遂勾连太监冯保,对这五人加以廷杖惩罚。 行刑完毕后,校尉们把这五人用布拖出长安门,放在门板上,即日将他们驱逐出北京。当时吴中行已经气绝,幸亏一位叫秦柱的中书舍人带灵药赶来救治,才得以死而复苏,然却终不免残废,其状十分惨酷:他的腿被医生剐掉的腐烂肌肉多达数十块,大的和手掌差不多,深达寸余,以至一条腿几乎成了白骨,书曰:“一肢遂空。” 和吴中行一起受刑的赵用贤,是个大胖子,也许他因此少了几分被打杀的几率,也少了些因腿肉掉完而残废的风险。只是不知为何,他腿上掉的肉也要比吴中行的大点,基本都和手掌差不多大小。但在此次事件中最出奇的,却并非受刑五人中的任何一个,而是这位赵用贤赵大人的妻子。赵夫人的精神和心理状态,现在想来必定十分坚强,而且作风相当泼辣,甚至可说悍骜了。 因为她把赵用贤腿上的那些腐肉,做成腊肉然后收藏了起来。她这么做的用意。以我猜想不外乎几点:一是向张居正示威表示不忘此恨;二则,这在当时实为抬高赵用贤声望的荣耀事;三是以此对自家后代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反正肯定不是做来吃就是了。 说她以此对后代进行政治思想教育,那是确凿无疑的。因为到了崇祯朝,首辅杨嗣昌在崇祯的要求下亦“夺情”视事,担负起剿灭农民军及抗清的大计。而赵用贤之孙赵士春秉承家风,上疏抗辩杨嗣昌夺情,道:“臣祖用贤,首论故相夺情,几毙杖下,腊败肉示子孙。臣敢背家学,负明主,坐视纲常扫地哉?”结果,赵士春被谪贬广东。 至于廷杖的侮辱性,已无需多说,只需想象一下在大庭广众间被摁倒扒掉裤子就足够了。也正是在其他各种因素以及这种丑陋的惩罚制度的合力促进下,经过廷杖摧残十分酷烈及普遍的正德和嘉靖两朝之后,相当一部分官员开始明哲保身,渐渐地趋向于极端个人主义,对国家安危和社稷宗庙采取了一种令人心寒的冷漠态度。 本文摘自《1644大变局:明清易代关键事件调查》 来源:新华书目报 201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