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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经济学》,陈秋玲、许玲丽、石灵云等编著,上海大学出版社,定价:38.00元 纵观人类社会发展史,从饮毛茹血的远古,到信息发达的现代,无论物质贫乏还是富有,人们追寻幸福的脚步从未停歇过,古今中外的仁人志士也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对幸福的反思、追问和探求。 本报推荐:亚里士多德曾说:“幸福是人生的意义和目的,是人类存在的全部目标和终点。” 什么是幸福?如何才能得到幸福?这是东方和西方、古人和今人都十分关注的问题。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物质生活的日益提高,人们也越来越重视自身的精神生活,重视自身的生活质量。人们似乎都在探寻着同样的问题:如何才能真正提高生活的质量?为什么物质生活越来越丰富,而人们却好像并没有感觉到比以前更快乐?这似乎是个十分棘手的问题,到目前为止,人们也还没有找到令人满意和信服的答案。什么是幸福?如何才能得到幸福?这是东方和西方、古人和今人都十分关注的问题。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物质生活的日益提高,人们也越来越重视自身的精神生活,重视自身的生活质量。
这似乎是个十分棘手的问题,到目前为止,人们也还没有找到令人满意和信服的答案,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关于幸福的定义。人们从哲学、语言学、伦理学、社会学、心理学等不同的角度出发探讨这一问题,形成了各自不同的理论和观点。数以千计的诗人、文学家、哲学家用他们的智慧为幸福著书立传,有人说幸福是穷人的面包,有人说它是情人的红唇,裴多菲说它是自由。人们对幸福的定义不同,首先是因为人们具有不同的历史背景、不同的社会地位、不同的文化背景、不同的收入水平,不同的人想得到的幸福不一样。
幸福本质上反映了个体的一种主观感受,这种感受与个体所经历的体验相关,愉悦、快乐的体验使其感受到幸福,而痛苦、悲伤的体验则令其感觉不幸福。因此,从心理学角度看,幸福是人类个体认识到自己需要得到满足,以及理想得到实现时产生的一种情绪状态,是由需要、认知、情感等心理因素与外部诱因的交互作用形成的一种复杂的、多层次的心理状态。
无论怎样,幸福就是满足个体的欲望。任何试图从外部对幸福予以定义,看起来都不是一种明智的方法。事实上,如果试图从外部对幸福进行定义,与传统经济理论中根据个体的偏好判断其效用并无二致。尽管显示偏好理论要解决的一个基本问题是对人们的福利状况进行评价,但是,传统经济理论更注重对个体行为的研究,而往往忽视其主观思维状况。
然而,通过行为对福利状况进行评价时,无论这种行为选择是否与个体的本意一致,个体自身做出的偏好选择所产生的福利效用是局外人给出的判断,并非由相关个体自己进行评价,因此,如果从外部对幸福进行定义,与传统经济学基于显示偏好理论进行的效用评价并无区别。
维恩霍夫通过幸福案例研究也发现,幸福并不真正依赖于外部环境,而是因其内在的心理状态而产生。外部环境对个体的影响也是根据其最后的体验和感知而反映出来的,这说明幸福归根结底体现为个体的一种主观感受。在经济学中,对于幸福、快乐、效用、偏好这些人类感知的描述,就成为我们理性思考问题的基础。而经济学中的诸多分析也是这样建立的,为了满足物质欲望我们要求利益最大化,为了消除心理的影响我们提出福利,为了提供健康的生活环境和便利的交通我们提出经济的外部性,为了满足人类取胜的私欲便应运而生了林林总总的博弈。
幸福是个古老的话题,人们对它的探讨可以上溯到两千多年前的古希腊。苏格拉底把幸福和智慧联系在一起,认为幸福是由智慧和知识决定的。他说:“追求知识有着极大的重要意义”,“使一切人德行完美所必需的就只是知识。”柏拉图则认为幸福只不过是“善”的理念,他说:“善不是本质,而且在尊严和威力上,要远远高出于本质之上。”因此他认为,人们只有摆脱现实世界,才能进入幸福的理念世界中去,“这样在解脱了肉体的愚蠢之后,我们就会是纯洁的,并且和一切纯洁的相交通,我们自身就会知道到处都是光明,这种光明不是别的,乃是真理的光。”
本文摘自《幸福经济学》
来源:《新华书目报》201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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