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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演讲:我与马尔克斯“搏斗”二十年 - 名家访谈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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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演讲:我与马尔克斯“搏斗”二十年
2016-11-14 08:57:32  来源: 南方日报 
 

   

 
    莫言在大讲坛演讲。刘中 摄莫言在大讲坛演讲。刘中 摄

  东莞市莞城文化周末大讲坛成立于2007年1月,是文化周末系列工程之一。大讲坛秉承“用声音传递文化,用文化丰富生活”的主题思想,结合东莞本土文化现象及需求,采取三人沙龙、两人对话、单人演讲等不同形式,内容涵盖文学、艺术、收藏鉴赏、城市文化等不同领域,为名家了解东莞和东莞市民亲近名家提供了途径。文化周末大讲坛开办至今,共举办了80余期,相继邀请了莫言、王蒙、余光中、贾平凹、林谷芳、张大春、梁文道、许鞍华、林夕、马家辉、杨照、几米、阿来、苏童、余华、王安忆、舒婷、麦家、周国平等百余位国内及港台文化名流做客东莞,本专栏收集整理文化周末大讲坛嘉宾演讲实录,以飨读者。

  2011年6月,著名作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做客文化周末大讲坛,作了题为“文学照进人生”讲座。莫言在大讲坛与文学爱好者们分享的创作心得与体会,为不少人制造了一个文学外的余温话题。以下为演讲实录精华内容。

  ●本版整理:夏觉得

  逃离马尔克斯逃离“灼热的高炉”

  很长一段时间,有人对我这样称呼:“中国的马尔克斯——莫言”,我其实不太喜欢这样的称呼,我就是中国的莫言,为什么要说我是中国的马尔克斯?但也没关系,这也是一种很尊敬的称呼,因为马尔克斯是一个很值得尊敬的作家,我读过他的书,也是他的“弟子”。有的人不愿意承认,有的人羞羞答答的承认,而我一直是非常坦率地承认,我曾经受过马尔克斯很深的影响。

  我在2007年才认认真真地读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2008年我受到邀请参加一个在日本开的国际笔会,本来我是不愿意去的,但对方说马尔克斯也会去,我就立刻说我去。我想日本人在几十年前就已经说我是中国的“马尔克斯”了,但在受邀请的时候我还没有把《百年孤独》读完,所以我就拿出了两个星期的时间,非常认真地从头到尾读了一遍。这本书以前我读了很多次,都是很随便的读,我发现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不需要从头到尾地读,这本书是随便哪一页都可以进入的,而且读完之后就有非常强烈的感受。

  我1980年底听朋友讲《百年孤独》,然后就买了回来,读了前面两页就觉得,小说原来可以这样写!我怎么早不知道小说可以这样写!

  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唤起了很多的童年记忆、时代记忆和乡村记忆。为什么马尔克斯在中国产生了这么大的影响?是因为他描绘的生活,表现拉美神奇大地的方式跟中国特殊的社会环境和中国作家自己的记忆是非常相似的。

  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拉美所谓的魔幻现实主义也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是有师承的,他的师承是卡夫卡。马尔克斯当年在巴黎读到卡夫卡的《变形记》时也说了“天啊,小说可以这样写”的话。我想《百年孤独》的成功就是在于把欧洲和美国的文学手法跟拉美大地的神奇现实结合起来,当然也加上了马尔克斯个人的创造,然后形成了震惊世界文坛的流派。

  我们在上世纪80年代接触了《百年孤独》之后,走的道路肯定和马尔克斯当年学习卡夫卡是一样的。我们首先想到自己的生活,首先想到中国的现实。我们之所以没有像马尔克斯创造一个新的流派,是个体的力量不够强大,我们没有在马尔克斯的基础上进一步往前发展,我们只是在依样画葫芦地把中国的素材套到魔幻主义的模式里面去,所以写来写去始终是二流的货色。

  1987年的时候,我已经非常明确的觉悟到这个问题,我在《世界文学》上发表一篇论文,写的是逃离马尔克斯和福克纳这两个“灼热的高炉”。我说马尔克斯也好,福克纳也好,就好像两个高炉一样,焕发着灼人的力量,我们自己是冰块,一旦靠近了就会被蒸发掉,什么也没剩下。中国作家要写出自己的小说来,要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占据文学的一席之地,就要远远地绕开这两个人。这几十年来,我就在千方百计地逃离他们。

  马尔克斯也好,福克纳也好,这种特别风格化的作家,有一点像鸦片,一吸上以后,很容易上瘾,上瘾以后就对你产生一种巨大的诱惑。在写作的时候你开始感觉到“我要离他远一点”,但是不自觉地就会向他靠近,就像《百年孤独》里面描述的,吉普赛人拖着一个磁铁走过街道,吸了很多的铁钉、铁盖之类的东西,形成了一个破铜烂铁的队伍。可以形象的想一下,上世纪80年代的时候,中国的作家就像跟在《百年孤独》这块巨大的磁铁下面的小铁块一样,跟着他走,要避开他非常有难度。

  回顾我的两部小说,《球状闪电》和《金发婴儿》。《球状闪电》里面描述了一个神经不太正常的老头,类似马尔克斯的《巨翅老人》。这样一些不由自主的模仿没有意义,因为马尔克斯的小说里面已经出现了这样的人物。《金发婴儿》里面也出现了很多在叙事方面的高度自由,完全打破了时空的局限,可以把过去的事提前来写,把过去的事以后来写,但是这些叙事方式,也让人一眼就看到了简单的模仿。

  在第二个长篇小说《天堂蒜苔之歌》里,我尽量回归现实主义的创作手法。开篇使用了盲人演唱的民谣,然后在叙事上尽量用写实的方法。有很多非常生动的,令我入迷的,我亲身经历过的细节,都不得不忍痛割爱,因为你一旦写上,马上读者就会说你是学马尔克斯的。语言的力量太大了,感觉是避开了,但是后来回头一看,还是有一点点类似的味道在里面,要摆脱很难。所以我写《天堂蒜苔之歌》只好用民谣的方式开篇,用对话的形式开篇,怎么看也不像《百年孤独》那个著名的开头了。

  在以后几十年的写作过程当中,我的小说里面也出现了很多魔幻的情境,很多超现实的情境,但是写的时候我都有一个标准,就是在《百年孤独》里面出现过的类似的情节就不再用了。

  直到2005年写《生死疲劳》的时候,我才彻底地放开了,我觉得我躲了马尔克斯这么多年,很多非常有意思的都没有写进去,现在索性就放开写一次,就把我脑子里面积累非常多年的魔幻的资源写进去了,但是我用了东方的情节。用这样的方式来写,我觉得很多读者还是会认为我是在学习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但是我这个时候超现实的写作,和马尔克斯的魔幻现实主义已经有距离了。


  到《蛙》的时候我退了一步,用没有读《百年孤独》之前自己比较擅长的方式,老老实实塑造人物的形象,里面写了一个乡村医生,这样公正的读者和苛刻的批评家都不会再说《蛙》里面依然有《百年孤独》里面的东西了。因此我说“搏斗”了二十年,终于可以离开他了,同时我觉得我现在也终于可以靠近他了,因为我觉得我把中国的魔幻素材处理得和他不一样,这个过程是如此的痛苦也如此的漫长。

  作家难免在小说里面写生、死、爱、性,总是处在一个平视的近距离的角度上,这样作家似乎直接地就让读者感受到跟小说里面的人物一样的感情,陷入各种各样的冲动和沮丧之中。马尔克斯小说里面描写的生死,描写的性爱,就像是描写人的吃饭、喝水那么自然。马尔克斯的角度是零度的,在描写的时候,他站在一个上帝的视角上,就仿佛我们在观看大树下面的两窝蚂蚁在争斗一样,蚂蚁自己痛苦得一塌糊涂,壮烈得一塌糊涂,但是作为比他们大许多的人,我们没有任何的感受。我觉得马尔克斯在描写人类种种活动的时候,就像我们居高临下看蚂蚁,他的角度和情感控制得非常好,所以看了他的性爱描写读者不会有任何的冲动,看了他的生生死死也不会有强烈的情感刺激。这样事件的广阔性出来了,人的命运感出来了,人对社会循环的感觉出来了。这个东西是值得学的,而小的技巧是要避免的,我“搏斗”的时候就把表面性的小技巧去掉,而是学真正精髓的东西。

    把好人当坏人写把坏人当好人写

  一个作家躺在过去所谓的成绩上沾沾自喜,在一个平面上不断的往前滑行,只为了增加作品的数量和版税的数量而写作,那就宁愿不写,这也是我作品越来越少的原因。过去写作的冲动现在是受到了自己很大的克制,就是希望能够多想一想,拖的时间长一点,写出来第一是无愧于自己,第二个也是无愧于读者。

  有人问我现在写作的动力是什么?当初写作的动力是什么?当初为什么写作?我说过很多遍,就是希望能过上每天都可以吃饺子的生活,就是通过小说来改变自己的命运,这是半开玩笑的说,因为毕竟还有对小说的爱好。写了30年,应该说名利我也得到了,那还有什么样的力量和动力来促使我写作?尽管写了30年,很多要说的话没有说完,很多故事没有写出来。现实生活当中不断发生的事件依然在刺激着我,经常让我怒发冲冠,经常让我咬牙发狠,有的时候也让我悲痛欲绝。生活中发生的种种事件,无时无刻不在刺激着一个作家的神经,这些都是写作的动力。假如碰到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事情,作家的职业习惯首先想到的就是一部小说,或者是把它作为一个故事的情节放到小说里面去,或者由此引发一个新的小说,这就是动力。

  在我写了几十年的小说当中,我一直就是走这样一个路线:把好人当坏人来写。

  上溯到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当我写《红高粱》《透明的红萝卜》这些历史小说、战争小说的时候,大家都知道战争小说曾经是红色经典中最重要的品种,稍微上一点年纪的人都可以回忆那些作品的名字以及里面出现的光辉形象。但是到了我拿起笔的时候,就感到对这样的作品很不满足,因为那个时候的人物都是扁平的,都是单一的,好就是好,坏就是坏,一部作品里面似乎就是黑和白的对立,就是好和坏的矛盾,没有任何中间地带,也很少有中间人物,而且一度有人因为写中间人物而受到了严厉的批判。

  我第一步做的就是把好人当做坏人来写,把好人身上阴暗的一面,好人身上的七情六欲都表现出来。《红高粱》里反叛的人物,像我爷爷我奶奶这样的人物形象,当时的人是接受不了的。在漫长的历史过程当中,好人和坏人的界限是很难划分的,有很多历史的偶然性。在巨大的历史变迁的过程当中,在巨大的动乱当中,每一个人的命运是不由自主的,每个人就像一枚落到大江大河里面的枯叶一样,你不知道自己会被哪一朵浪花卷到哪里去。

  第二个步骤就是把坏人当好人写,把坏人身上人的部分表现出来。好人身上有七情六欲,坏人身上也有七情六欲。共通的人性应该是作家要着力地描写和始终不能忘记的。

  最近几年中国文学翻译成外文实际上是没有读者的,这些作品的立场太过明确,这些作品并不是站在一个全人类的高度和立场来进行描写的,而是站在一个相对的局限的角度上,带着一种先入为主的是非的观念来进行描写的,这使文学丧失了普遍性。真正被世界读者接受的,真正变成世界文学组成部分的,就是描写普遍人性的部分。

  很多人没有去过俄罗斯、法国和其他国家,但是我们会被俄罗斯或是其他国家的小说所打动,会被西方的电影所感动,因为这些作品是站在全人类的立场上,表现了一种普遍的人性,表现出人类情感共同的部分。只有描写普遍人性的作品,才能够获得走向世界的通行证。

  好的小说能够让读者从中发现自我,他看到小说里面的人物就是他自己。不管是正面人物还是反面人物,他身上都包含了读者自身所记录的东西,这样才能够引发读者强烈的共鸣。如果引发不了读者的共鸣,这样的作品如何打动人心?无从谈起。

  把自己当成罪人写敢于触及内心伤痕

  作家应该把眼睛由向他人逐渐转向内看,看自我,看内心。所以我就提出了把自己当做罪人写,这大概是10年前提出的想法。

  为什么我要把自己当成罪人写?面对他人时,有的人一眼就看出了他人的思想,并不是因为他有透视功能,而是因为他经验丰富。他根据自己的经验,推己及人,从自己的心理揣摩出了对方的心理。如果是一个经验非常丰富的人,阅历非常丰富的人,这些揣摩大部分情况下是准确的。因此说一个作家假如要真正地理解自己的人物,把自己的人物描写得符合这个人物的内心,这个作家必须首先认识自己,首先对自己有一个非常清楚的剖析。只有把自己分解明白了,把自己理顺了,然后才有推己及人、研究别人、描写别人的能力。

  我想把自己当罪人写的意义就在这个地方。人实际上有一种自我保护的本能,我们在回忆的时候,不管是口头表述,还是默默的回忆,总是喜欢回忆得意的事情,遇到尴尬和狼狈的事件,总是很快地在心里遮掩过去,不愿意想。所以就有“常想一二,莫思八九”,人生如意事不过一二,人生不如意事大概八九,如果老是想八九不愉快的事情就很痛苦,多想想一两件得意的事件就很快乐。

  作为一个作家恰恰要颠倒过来。得意的事情就不要想了,就像为自己治病一样,把自己的疮疤切开,多想想自己一生当中尴尬的事情,不光彩的事情,心里面经常感觉愧疚的事情,要写自己心里面最痛苦的地方,要敢于触自己深处的地方,对自己剖析,对自己认识,再认识他人和外部,就会有宽容的心理。我是这样的人,别人认为我是不错的人,社会舆论也好,我自己也觉得自己不错,但是我还有很多难以启齿的经历,这样我就不会要求别人完美,想到自己都有这么多问题,自己都这么不完美,那对别人就会宽容,在写小说的里面的人物也会宽容。

  有的小说太刻薄了,缺少宽容的精神。真正的宽容、真正的慈悲不仅仅是针对好人的,不仅仅是针对受苦受难之人,实际上也是针对所谓的坏人,所谓的施暴之人。我至今还记得鲁迅的小说《药》里面,那个康大叔是一个刽子手,里面被刽子手杀死的革命人说刽子手是可怜的,康大叔说:“真的是莫名其妙,这个小东西已经死到临头了,竟然说老子是可怜的,我可怜什么?”《药》里面描写的革命志士对刽子手的看法是真正的大慈悲,真的大善。我们对弱者施同情是很容易做到的,但对恶者也用同情之心是很难的。

  我们缺少自我剖析自我认识,我们缺少了对坏人的怜悯,所以我们塑造了脸谱化的坏人,而所谓的坏人本身也是一个巨大的悲剧。

  嘉宾简介

  莫言,著名作家,生于山东高密县。他自1980年代中以一系列乡土作品崛起,充满着“怀乡”以及“怨乡”的复杂情感,其作品深受魔幻现实主义影响,写的是一出出发生在山东高密的“传奇”。主要代表作有《红高粱》《檀香刑》《丰乳肥臀》《酒国》《生死疲劳》《蛙》等。

  嘉宾侧记

  莫言的第三次来莞

  “热普洱、冰榴莲”,这是莫言在来东莞之前对接待的要求。

  在活动现场的背景板上,沿袭公共媒体的一贯称呼,莫言的名字前被安排了一个头衔:中国的“马尔克斯”。


  这个称呼让莫言感到尴尬:“以前说我是中国的马尔克斯,我无所谓,但现在我会不高兴。因为我就是中国的莫言。”莫言的话里透露出一个作家最为看中的品格:独一性和自我性。在这场“文学照进人生”的讲座中,莫言分享了他的创作历程和创作理念,还对“文学与政治”等话题,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这是莫言第三次来东莞。上世纪90年代的东莞之行,在他的记忆中留下了一些片面印象:东莞有一座飘着咖啡香味的咖啡厂,还有一个鳄鱼养殖场。随着城市变迁,雀巢咖啡厂原来所在的市郊,如今已经变成了城市中心,而鳄鱼养殖场也早已搬到了佛山高明。东莞的变化,给莫言带来了新奇感受。他用了一个文学意味很浓的词形容东莞:流畅。在讲坛的前一天参观可园时,当他看到“草草草堂”,忍不住撰写了一副对联形容东莞——“草草草乎,可可可也”。

  在大讲坛上,莫言逐句解释了这个对联的意思:“草”,是指东莞以前盛产莞草,现在虽然难见莞草了,但依然四处可见绿化;草堂,是“杜甫”式的草堂,是具有文化底气的。“可可可也”,可以说的地方就很多了,归根结底,都是一些认可的意思。



    来源:南方日报 2016年11月11日

本版责编:姜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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