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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 新闻出版总署号召行业加大服务农村的工作力度。
2004年 新闻出版总署召开服务“三农”出版发行工作座谈会,提出在行政村建立由农民自己管理、自我使用的农家书屋的工作设想。
2005年年底 新闻出版总署在甘肃、贵州等西部省份启动了农家书屋试点工作。
2006年2月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云山对农家书屋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农家书屋可作为‘十一五’文化建设的一项工程”。
2006年7月 新闻出版总署在甘肃召开全国新闻出版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座谈会,交流农家书屋试点经验。
2006年9月 农家书屋被写入《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
2007年3月 新闻出版总署会同中央文明办、财政部、农业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农家书屋”工程实施意见》,要求按照“政府组织建设、鼓励社会捐助、农民自主管理、创新机制发展”的原则,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农家书屋工程。
2007年8月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将农家书屋工程确定为中央五项重大文化惠民工程之一,要求到2010年建成农家书屋20万个,2015年基本覆盖全国所有行政村。
2008年1月 新闻出版总署在京召开全国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工作会议,对全面实施农家书屋工程作出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云山分别作重要批示。从2008年起,中央财政开始大规模安排资金。
2009年2月 新闻出版总署向中央领导呈报《关于加快进度、提前完成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请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作出“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的重要批示,推动了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全面提速。
2009年10月 新闻出版总署会同财政部,在江苏召开全国农家书屋工程建设东部地区经验交流会;同年12月,在云南召开中西部地区经验交流会。从此农家书屋工程进入了全面加强建设的高潮期。
2010年5月 新闻出版总署会同财政部下发通知,要求从2010年起提前启动“十二五”农家书屋建设工作,到2012年年底基本覆盖全国所有行政村。各地建设热情进一步被调动,江苏、辽宁、北京、上海于2010年提前实现农家书屋全覆盖。
2011年1月 新闻出版总署在京召开全国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工作会议,对夺取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全面胜利作出部署。当年全国共建成农家书屋23.34万个(占全部60万个的40%),天津、广东、吉林、重庆、宁夏等省(区、市)相继完成,湖北、西藏完成率也达到了99%以上。
2012年8月 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部完成农家书屋工程建设任务,提前3年实现农家书屋覆盖全国行政村的目标。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1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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