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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11月14日电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通过关于十七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后,14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胜利闭幕。
大会号召,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不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共同创造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更加幸福美好的未来。
胡锦涛同志主持大会。
在总监票人和监票人监督下,到会的代表和特邀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出由205名委员、171名候补委员组成的十八届中央委员会,选举出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30名。
大会通过了关于十七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大会批准胡锦涛同志代表十七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报告。决议指出,报告描绘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为党和国家事业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智慧的结晶,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是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
大会认为,报告阐明的大会主题对我们党带领人民继往开来、奋勇前进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全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
大会同意报告关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强调要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大会强调,必须坚持以国家核心安全需求为导向,建设与我国国际地位相称、与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相适应的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
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大会充分肯定了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大会通过了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决定这一修正案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大会认为,把十七大以来党的建设的新成果、新认识、新要求充实到党章关于党的建设总体要求中,使党的建设的主线、总体布局、总体目标更加完善,有利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大会认为,总结吸收近年来党的建设的成功经验,并与总纲部分的修改相衔接,对党章部分条文作适当修改十分必要。
大会完成各项议程后,胡锦涛在热烈的掌声中发表了重要讲话。他表示,在全体代表共同努力下,这次大会开成了一次高举旗帜、继往开来、团结奋进的大会。大会通过的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的报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分析了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回顾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奋斗历程及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确立了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提出了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必须牢牢把握的基本要求,确定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对新的时代条件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了全面部署,对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大会通过的党章修正案,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的成果,体现了党的十八大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方针政策、重大工作部署,反映了近年来党的建设取得的新成果,对加强和改进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大会审查和批准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实现了新老交替。大会还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我们坚信,大会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取得的各项成果,必将对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发挥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胡锦涛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90多年奋斗、创造、积累的根本成就,必须倍加珍惜、始终坚持、不断发展。这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党同志要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坚定不移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带领人民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完成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而团结奋斗。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1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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