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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文化部召开了国家动漫企业认定工作座谈会。文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仲伟出席并讲话,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相关司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公布了2012年通过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110家动漫企业、31个重点动漫产品、16家重点动漫企业以及通过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认定的获得进口动漫开发生产用品免税资格的12家动漫企业名单。
通过认定的动漫企业已达500家,配套税收政策有力地推动了动漫产业发展
2008年,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相继出台了针对动漫企业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等各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
截至目前,通过认定的国家级动漫企业有四批500家,国家级重点动漫产品66个,国家级重点动漫企业34家,获得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认定的进口动漫开发生产用品免税资格企业共两批22家。动漫企业认定制度及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对扶持动漫产业的制度性建设,培育、引导和规范动漫企业,减少动漫企业经营成本,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实现了对动漫企业从单纯“点”上的个别扶持转为对“面”上的全行业税收优惠政策。在文化产业各领域中非常突出,是国家以经济手段特别是税收政策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积极探索和重要成果,对文化产业其他门类出台类似的扶持政策有着很大的参考和示范作用。
据抽样统计,2008年、2009年四十多家企业每年税收减免额度在1300万元,而2010年、2011年20家企业每年税收减免额度共超过了2000万元。动漫企业营业收入、利润和纳税额在持续增长。虽然这两年减免税的力度逐渐增加,但是由于企业营业收入的明显增长,动漫企业的纳税总额也在逐年提升,在大大减轻企业税负的同时涵养了税源。
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积极研究制定下一步动漫税收优惠政策
据了解,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将考虑适时修订完善《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并将积极研究制定、进一步完善动漫企业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近年来,中央财政共投入2.2亿元支持建设了13个国家动漫公共技术平台,有效解决了中小企业的动画制作技术瓶颈,并在人员培训、产业聚集孵化上发挥了作用。其中天津国家动漫园将“天河一号”超级计算机系统引入动漫制作领域,成为中国第一、世界领先的“超级云渲染平台”。考虑到各地建立的动漫公共技术平台有较大的进口需求,会议提出将推动出台动漫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进口设备的税收优惠政策。
动漫产业发展面临重大机遇
刚刚闭幕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要把“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人心,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基础更加坚实”列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并着重提出要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
王仲伟在讲话中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把握动漫产业发展的重大机遇。动漫产业是文化产业中强劲发展的一个新兴产业、朝阳产业,2010年我国动漫产业产值规模达到了470亿元,2011年达到621亿元。2007年~2010年,我国动漫产业产值平均增速达到48.25%,是同期日本动漫产业的近十倍,美国动漫产业的8倍。对下一步动漫产业的发展,他表示一是要积极贯彻落实《“十二五”时期国家动漫产业发展规划》;二是实施动漫品牌战略;三是扩大动漫消费,重点培育新媒体动漫产业;四是加强趋势研究,重视宣传推广。他鼓励企业要创造出更多更好的精品力作,打造出真正代表中国的民族原创品牌,推动我国从动漫大国向动漫强国的跨越发展。
来源:《科技新书目》201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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