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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家远赴英伦取经 中国首部人权教科书编纂启动 - 教育新闻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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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家远赴英伦取经 中国首部人权教科书编纂启动
彭伦
2003-01-22 11:00:05  来源: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国际人权法》主编徐显明:只有将社会共同追求的应有人权通过立法途径上升为法定人权,才能使人权建设制度化,并切实得到法律保障。如果我国修订宪法,应当加入生存权、财产权、环境权、发展权、知情权、隐私权、经济自由权、迁徙自由权、平等权、接受公正审判的权利等十项人权。
 就在法律界、新闻界为最近提交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民法典草案争论正酣之时,与民权息息相关的我国首部人权教科书的编纂项目,今年也进入了关键性的一年:中国政法大学两位年轻学者即将前往英国高校,为撰写教科书进行研究。
 据了解,这本去年立项的人权教科书目前定名为《国际人权法》,由著名人权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主编,共有五位法律学者参与编写。该书计划明年秋季开始在我国一些高校法学院使用。
 “人权法对老百姓来说,虽然接触得不多,其实它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比如前段时间我看报纸上说,有个死刑犯在被枪决前想和妻子生个孩子,这就事关人权问题。”参与该书编写的中国政法大学岳礼玲副教授告诉记者,“我们正在讨论的民法典草案中,也涉及到名誉权、财产权等重要的人权内容。”另外,徐显明教授在近日接受中国新闻社记者采访时也认为,近十年来,中国人权事业取得的成就超越了宪法所能给予的记载。但只有将社会共同追求的应有人权通过立法途径上升为法定人权,才能使人权建设制度化,并切实得到法律保障。如果我国修订宪法,应当加入生存权、财产权、环境权、发展权、知情权、隐私权、经济自由权、迁徙自由权、平等权、接受公正审判的权利等十项人权。
 “我国政府始终在以积极对话的态度和各国交流人权问题,开展合作,推动我国的人权。1997年,中国政府就签署了联合国《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另一位编写者、中国政法大学杨勤活副教授也介绍说。目前,人权教育在我国是一门方兴未艾的新兴学科。据他所知,早在1990年代初,徐显明教授就在山东大学开设了人权法课程,至今我国已经有十多所院校在法学院开展人权教育。而在中国政法大学、外交学院等高校,一些高层次的人权问题国际研讨会也开展得如火如荼。我国教育部已经规划编纂国际人权法的教材。但是,目前人权教育还停留在法学教育的层面,尚未普及到高等教育乃至大众教育,人权法作为一门学科还没有被正式列入专业目录。在这些背景下,由中国学者独立编纂人权教科书,推动人权教育在我国的发展,可谓势在必然。
 在英国大使馆文化教育处(英国文化协会)资助下,这本教科书的几位作者将到英国学习考察。即将动身的岳礼玲告诉记者:“我们反对美国等一些国家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人权问题达到别的政治目的。而英国在1998年通过了《人权法案》,在处理人权纠纷、人权研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我们希望通过吸收其他国家的成果,推动我国的立法改革。”

摘自:《文汇读书周报》2003-01-21
本版责编:江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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