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根据《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和《音像制品出版管理规定》,开展2013年全国音像出版单位年度核验工作。
通知指出,2013年全国音像出版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继续落实做强做优一批、整合重组一批、停办退出一批的“三个一批”总体要求,切实促进音像出版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此次审核登记将重点检查三个方面情况:开展音像出版业务的基本条件和能力,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出版经营情况。
此次审核登记分为准予登记、暂缓登记和注销登记3种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单位,予以登记并换发《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对暂缓登记的出版单位,由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对其限期整改,经整改后达到审核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并换发《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整改3个月仍不符合登记条件,由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注销登记意见,报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后办理注销登记。不按规定参加年度核验的音像出版单位,经书面催告仍未参加年度核验的,由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注销登记手续。
《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由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印制,由各省级新闻出版局领取并负责发放,许可证有效期为两年。据悉,参加此次年度核验的为全国各音像出版单位,含独立音像出版单位和拥有音像出版权的出版单位,2013年新批准的单位不参加此次年检。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