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中国大学出版社协会 | 首页 | 宏观指导 | 出版社天地 | 图书代办站 | 教材图书信息 | 教材图书评论 | 在线订购 | 教材征订
搜索 新闻 图书 ISBN 作者 音像 出版社 代办站 教材征订
购书 请登录 免费注册 客服电话:010-62510665 62510769
总署将清理不具备法定出版条件报刊 - 出版新闻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主页 > 出版新闻
总署将清理不具备法定出版条件报刊
作者:晋雅芬
2013-02-22 11:01:42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13-2-22 
 

  “学校合并后,主管单位、主办单位都不存在了,这家大学学报为什么还在办?”2月18日,《中国青年报》以此为主题对《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原主管主办单位撤销合并后仍继续出版并收取版面费的问题进行了曝光。经详细调查,新闻出版总署于2月21日作出回应,已查明该学报不具备法定出版条件,依法予以注销。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早已与北京交通大学合并,但《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仍在出版,且为了敛财,每月出版3期,收取版面费。为骗取外界信任,该学报还伪造了《期刊出版许可证》,并设立了专门的学报官方网站,但该网站没有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

    《中国青年报》报道刊发后,新闻出版总署高度重视,责成当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迅速进行核处。据总署新闻报刊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原主办单位合并到北京交通大学后,已经不具备法定出版条件。目前,《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上级单位北京交通大学已提出停办注销该学报的申请,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已依法予以注销,并向新闻出版总署备案。对该学报其他问题,将提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总署新闻报刊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停办注销后,如发现继续出版或假冒该学报名义出版,将由“扫黄打非”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同时,新闻报刊司还表示,要以此为鉴,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报刊出版管理,健全完善报刊年度核验等管理制度,对不具备法定出版条件的报刊及时进行清理、予以停办注销。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13-2-22

本版责编:江蕾
 
 
相关评论 发表评论 发送新闻 打印新闻 上一条 下一条 关闭
| 我的帐户 | 我的订单 | 购书指南|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敬告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版权所有 © 2000-2002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京ICP备10054422号-7    京公网安备110108002480号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234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130369号    技术支持:云章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