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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 北京新录用公务员要测普通话
记者 崔红
2003-06-11 18:14:42  来源: 
 
 从今年8月1日开始,北京市有关部门在录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时,要考普通话。日前,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北京市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若干规定》,对公务员的普通话水平提出要求。
 《规定》说,本市各有关部门新录用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时,应当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这意味着进机关当公务员与进课堂做老师、进电台做播音员一样都要跨过普通话的“门槛”。
 对于“这样做会把说不好普通话的优秀人才拒之门外”的担心,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国家规定公务员的普通话要达到三级甲等水平。这是个很低的标准,你的话别人能听懂,没有交流障碍,就算达标了。他举例说,赵本山说小品的语言就已经达到二级水平了。所以普通话测试不会拒绝优秀人才。
 国家语委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普通话是以北方话为基础的方言,一般北方人的普通话水平都能达到这个标准。来自广东、福建等南方重方言区的人,只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训,也能很快达到三级甲等水平。
 据了解,上海、广东、广西等地在录用公务员时,已开始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了,上海则要求公务员的普通话水平要高于三级甲等,达到二级乙等标准。


来源:《北京晨报》2003年6月11日
本版责编:江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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