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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首颁高职高专指导性专业目录
记者:马思援
2004-12-13 15:21:06  来源: 
 
 为引导我国高职高专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尽快形成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管理的科学运行机制,教育部日前制定和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这是我国第一次在专科层次制定和颁布全面系统的专业目录,填补了我国缺少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目录的空白。今天上午,在教育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副部长吴启迪介绍了《目录》及《管理办法》制定的有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获得了快速发展,目前高等职业教育的院校数、招生数、毕业生数都已占普通高校的50%以上。而与此同时,高职高专院校的专业设置简单地套用本科甚至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不仅学科专业名称差异较大,而且学科专业代码大多数不一致,造成了专业设置的混乱,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学校的人才定位、教学管理、招生以及就业等工作的科学性与规范性。根据有关部门的初步统计,目前全国至少有1500多个高职高专教育专业名称。
 据介绍,此次制定的《目录》分设19个大类,下设78个二级类,共532种专业,体现了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原则,突出反映高职高专教育的特色,促进高等职业教育与就业创业教育的紧密结合。
 吴启迪说,制定全国性的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是在21世纪初我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进行的,是我国高等教育领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推进教育管理创新,进一步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推动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调整,指导招生、就业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目录》的制定和颁布,不仅有利于国家加强对专业设置的宏观指导和管理,也会帮助高职高专院校更好地行使办学自主权,正确引导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教学方式的改革,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同时,《目录》也将指导学生妥善选择专业和用人部门正确选择使用人才。
 吴启迪强调,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高等职业教育的重要任务是逐步由比较重视规模发展,转向更加重视突出结构调整和提高质量的发展。《目录》的制定和颁布是关系我国高职高专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项带有全局性的重要举措,对于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高职高专教育毕业生的适应性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吴启迪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广大高职高专院校要高度重视专业设置的规范管理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高职高专教育体系,不断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培养深受社会欢迎的高技能人才。
 教育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相关报道见二版)

来源:《中国教育报》2004年12月11日
本版责编:江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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