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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外语听力6月8日开考 教育部订统一应急措施 - 教育新闻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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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外语听力6月8日开考 教育部订统一应急措施
2005-05-27 10:41:46  来源: 
 
 虽然2005年高考外语听力考试不再做统一要求,但为确保外语考试顺利进行,教育部敲定了包括英语、日语、俄语在内的外语听力考试时间。以往听力考试考生遇到偶发事件,各地考点的处理办法不同,此次教育部也出台了统一的应对措施。

 考试时间敲定

 教育部规定,听力考试必须在该科目考试开始时进行,不得将其移至该科目考试后半段时间进行。具体时间为6月8日14:30考生入场,15:00听力考试开始,16:00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听力考试期间,监考员要注意听力播放情况并保持整个考场的安静,原则上不得在考场内走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在此期间,巡考员和其他人员应尽量减少在考场外的走动,无特殊情况不能进入考场。

 听力考试配备技术人员

 各考点要配备听力播放设备和备用设备。考前要进行播放设备的试运行,确保播放质量。听力考试期间,各考点要有熟悉听力播放设备使用和维修的技术人员,要配备相应语种的教师。播放室必须有人监听,出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播音声源附近不能有任何噪音干扰和电磁干扰。手机、呼机等容易引起干扰的设备、物品必须关机。同时,每个考点要有至少一份备用听力磁带,并要确保听力考试进行时电力供应的保障。

 偶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

 A. 听力考试开始时,听力磁带无声或不清楚,监考员应及时请示考点主考启用备用听力磁带,并由主考及时报告省级考试机构批准顺延考试结束时间。

 B. 听力考试进行中,听力磁带无声或不清楚,应记录下出现问题时的题目,及时请示考点主考启用备用听力磁带。重新播放时,应从出现问题时的前一道题开始播放,并由主考及时报告省级考试机构批准顺延考试结束时间;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应立即进行其他部分考试,同时积极解决出现的问题,在其他部分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得离开考场)立即按规定继续进行听力部分的考试,并在听力考试前请示省级考试机构批准顺延考试结束时间。

 C. 听力考试开始时或进行中,放音设备出现故障的,应及时换用备用设备。其他参照A、B条处理。

 D. 听力考试进行中,因自然现象或无法预计的因素干扰造成考试受到影响的,参照B、C条处理。

 教育部要求,对偶发事件,考点应将发生的时间、范围、故障原因及处理结果如实记录,报省级考试机构。有问题的磁带应单独保存,考后送省级考试机构复查。在考试结束后,省级考试机构应及时将所有偶发事件及其处理结果的详细报告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备案。(摘自:北京青年报2005-05-17)

 来源: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5-05-17
本版责编:姜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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