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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出通知:再向未成年人推荐百种优秀音像制品 - 出版新闻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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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新闻
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出通知:再向未成年人推荐百种优秀音像制品
要求有关部门通过媒体做好推荐宣传工作
记者:赖名芳
2005-11-16 14:36:21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2005.11.16 第1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用优秀音像制品去占领青少年出版市场,使青少年远离暴力、色情等低俗有害的非法出版物,自觉抵制文化垃圾和有害信息,营造有利于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环境,不久前,中央宣传部、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和中国音像协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第二次向未成年人推荐百种优秀音像制品的活动。
据记者了解,此次向未成年人推荐的百种优秀音像制品,是各地在精选2004年以来出版的约300种音像制品的基础上,经有关部门推荐及专家论证确定的。新闻出版总署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就此介绍说,为了确保此次百种推荐活动顺利开展,使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任务落到实处,六部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对各地不同部门参与此次推荐活动提出四点要求:首先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共同搞好这次活动。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学校、家庭和未成年人介绍、推荐、宣传百种优秀音像制品,充实和丰富未成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培养、引导和提高未成年人对音像制品良好的欣赏兴趣和选择取向;第二,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行政部门和科学技术协会要积极配合此次活动,采取相应措施,向中、小学校积极予以推荐,使之成为未成年人课外观看的主要视听作品;第三,要求各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组织有关出版、复制和发行单位做好向未成年人推荐的百种优秀音像制品的出版发行工作,确保推荐制品的市场供应,同时组织好在音像店、书店设立专柜,专架展示展销优秀音像制品,并提供优质的服务;第四,要求各音像出版单位在出版活动中,把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放在重要位置,努力增加面向未成年人音像制品的品种和数量,努力开发一批弘扬民族精神、反映时代特点、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优秀音像制品,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2005.11.16 第1版
本版责编:江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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