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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将实行年检制
王玉梅
2006-03-03 15:33:35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06.3.1第1版 
 
 2月24日,新闻出版总署在京召开全国出版物进口管理工作座谈会。总署副署长于永湛出席会议并讲话。“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将实行年检制度”和“新形势下如何加强进口业务的管理”成为与会者讨论的热点话题。
 于永湛强调,出版物进出口工作既是我国对外交流的窗口,也是一个关口,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经营单位要充分认识出版物进口管理的重要性,正确认识其面临的形势与问题,做好中外交流的使者、意识形态安全的卫士和为广大读者服务的公仆。
 他指出,强化进口管理是进口管理部门和经营机构面临的共同任务。相关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出版物进口管理队伍的建设。进口经营单位则要认真履行内容审查的要求,落实责任制和追究制,严格按照进口业务的有关规定开展业务,“不得越雷池一步”。
 总署对外交流与合作司司长张福海认为,当前我国进口工作面临经营单位恶性竞争加剧、行业缺乏自律、境外出版物非法入境趋多等诸多问题,下一步的工作重点要放在进一步完善有关法规,强化内容审查和备案制度、加大对各种违规行为的整治力度和新形势下如何加强管理等方面。
 会议决定,将对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核发出版物进口经营许可证并实行年检制度,由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出版物进口单位的审批和年检。已经批准设立的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要向所在地的省级新闻出版局报送申领报告,由总署核发出版物进口经营许可证;自2007年1月1日起,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必须通过每年的年检,方可继续开展业务。
 值得一提的是,与会者一致认为,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尤其是教育、文献领域的跨国网络付费下载已经对传统的实物进口业务构成一定冲击,如何对此类“进口”业务加强管理已经成为行业面临的一个崭新课题。
 座谈会由总署对外交流与合作司副司长谢爱伟主持。来自全国29个新闻出版局和39家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的近百位代表参加座谈。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06.3.1第1版
本版责编:江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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