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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召开反盗版百日行动视讯会议 集中打击制盗版制品行动全面展开 - 出版新闻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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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召开反盗版百日行动视讯会议 集中打击制盗版制品行动全面展开
龙新民陈冀平柳斌杰等讲话 阎晓宏出席
记者:李东生
2006-07-18 16:17:45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06.7.17第1、2版 
 
 本报讯 (记者李东生)记者从7月14日召开的“2006年反盗版百日行动视讯会议”上获悉,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建设部、监察部决定,在继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出版活动的同时,自今年7月15日至10月25日,在全国开展为期100天左右的集中打击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行动。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龙新民,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综治办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陈冀平,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柳斌杰,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以及全国“扫黄打非”办副主任、中央宣传部出版局局长张小影等出席会议。
 龙新民在讲话中说:要统一思想,深刻理解“反盗版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今年以来,在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统一部署下;各地、各部门从实际情况出发,加大了对盗版出版物的治理力度,文化市场和出版物市场的面貌有了很大改观。但制售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的情况仍很猖撅,正规经营单位销售盗版制品的现象在一些地区也较为普遍。因此,在全国范围内统一部署,统一行动,采取更强有力的措施,严厉打击制售盗版制品的行为,有效地遏制盗版制品猖獗势头,是必须抓好的紧迫任务;要突出重点,务求市场面貌明显改观;要分工负责,协同配合,切实形成百日行动的工作合力。
 龙新民指出:这次我们将行动重点确定在对正规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集中经营场所及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单位经营盗版制品的整治上,先把“明摆着”的问题解决好,把本来就应该纳入我们管理视野的经营场所管理好,同时坚决取缔无证照的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经营场所,全面清理销售盗版制品的游商、地摊,切实解决违法、违规经营盗版制品而又逃避打击的问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战果,向纵深推进,力求追根溯源,深挖非法制作、复制、仓储窝点,关停一批经营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的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单位,查处一批参与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盗版活动的出版、制作、复制单位,查办一批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的重大案件,严惩一批从事盗版活动的不法分子。通过这次集中行动,要使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市场得到明显净化,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抵制盗版制品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龙新民强调,在这次集中行动中,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管,加大对音像出版单位和光盘复制企业的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力度,协助搞好音像制品鉴定工作。力求通过“反盗版百日行动”这个平台,不仅使音像出版单位和光盘复制企业有一个大的甚至是根本性的改观,切实增强守法经营意识,坚决做到不制售侵权盗版产品,也要使书报刊出版发行单位自警、自律,坚决查处违法违规问题,切实做到不卖书号、刊号,版号,不与不法书商内勾外联非法出版,不发行非法出版物和盗版出版物,使新闻出版的管理有一个新的进步。各级版权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计算机软件制品集中经营场所及批发、零售单位和计算机硬件制造商、销售商预装软件情况的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力度,及时搞好计算机软件制品鉴定,坚决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同时,要采取得力措施,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
 陈冀平要求全国政法机关、综治系统在参加“反盗版百日行动”中做到“五个纳入”:一是要将“反盗版百日行动”工作纳入当前广泛开展的平安建设和基层安全创建活动。进一步发挥基层党政组织和居委会、治保会、调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将“反盗版百日行动”的任务和贵任落实到基层。二是要将“反盗版百日行动”纳入对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要把制售盗版图书、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列为重要内容,对重点地区和部位,要协调有关部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治力度。三是要将“反盗版百日行动”纳入“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要坚决扫除宣扬淫秽色情、凶杀暴力、低俗文化、封建迷信以及伪科学内容的音像制品、出版物。要采取多种形式,结合典型案例,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广大青少年自觉抵制和远离淫秽色情等有害出版物、色情网络游戏的侵蚀。四是要将“反盗版百日行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和考评范围,严格奖惩。五是要将“反盗版百日行动”工作纳入对出租房屋的日常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对流动人口聚集区和出租房屋的管理力度。
 柳斌杰对“反盗版百日行动”作了工作部署。本次行动分为宣传动员、集中治理、检查督导和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在宣传动员阶段,各地文化、版权行政部门在建没行政部门的协助下,分别负责向辖区内所有音像制品经营场所、计算机软件制品经营场所张贴《公告》,并分别召集音像制品经营单位、计算机软件制品经营单位负责人会议,学习传达《公告》内容。各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向音像出版单位和光盘复制企业发放《公告》,并组织企业负责人集中学习。
 各地文化、版权、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分别组织所有音像制品经营单位、计算机软件制品经营单位、光盘复制企业和音像出版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并每周向上一级文化、版权、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报告自查自纠开展情况。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集中经营场所的主办单位分别与文化,版权、工商行政部门及经营业者签订承诺书,依法明确并承担相应责任。
 在集中治理阶段,各地“扫黄打非”、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工商等行政部门对辖区内所有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集中经营场所及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单位和光盘复制企业开展《公告》实施和执法检查行动。新闻出版、工商、公安部门对非法印刷、复制企业进行集中清理取缔。工商、城管执法部门对无证照经营者及游商、地摊开展集中整治。
 张小影要求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加强对“反盗版百日行动”的协调指导工作,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同时,组织新闻媒体充分做好“反盗版百日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努力发挥各种新闻媒体的优势,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格局,营造出强大的舆论声势和舆论氛围,充分展示“反盗版百日行动”的成果,彰显我国政府打击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的信心和决心。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北京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新闻出版总署各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在北京主会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全国“扫黄打非”办专职副主任、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物市场监管局局长李宝中主持。本次视讯会议还在全国设立了30个分会场。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06.7.17第1、2版
本版责编:江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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