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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自纠见成效 集中整治出重拳——就“反盗版百日行动”专访柳斌杰 - 出版新闻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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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新闻
自查自纠见成效 集中整治出重拳——就“反盗版百日行动”专访柳斌杰
记者:方圆
2006-08-16 17:06:50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06.8.16第1、2版
从8月16日开始,由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建设部、监察部联合开展的“反盗版百日行动”第一阶段“公示期”结束,进入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整治阶段”。集中整治阶段,将是这次行动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为此,本报记者专访了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柳斌杰,他告诉记者,此次“反盗版百日行动”第一阶段的“自查自纠”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接下来将对经营盗版者出重拳进行打击。
记者
:“百日行动”公告中提到,此次行动在打击非法生产、复制窝点,查获地下光盘生产线以及重点地段的游商、地摊这些非法活动的同时,着力解决“明摆着”的问题——杜绝正规音像、软件制品生产、销售单位制造经营盗版制品的问题。刚刚结束的行动“公示期”,这一阶段的工作有哪些特点?
柳斌杰
:这次行动主要是解决那些有经营许可证的生产厂家、销售门店制售盗版的问题,并且方法上也有了改变——先教育,后查处。在“公示期”,也就是宣传教育自查期,关键是完成三项工作:
一是深入、广泛的教育。我们要借助这次行动对所有的从业者进行一次全面教育,明确经营盗版将受到法律法规的制裁。为此,我们力求让所有的相关企业、经销门店都了解《公告》的内容和精神,并且分层次进行学习,以免“集中整治阶段”到来时有业主还不了解相关政策。
二是自查自纠。《公告》指出,在公示期内,凡主动清理上缴盗版制品并说明情况的音像、计算机软件制品经营单位,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将不再追究其责任。这样做是为了给那些曾经营盗版制品的经营者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
三是后续整治工作。有些违规单位或不法分子以为我们的行动是“一阵风”,存在蒙混过关心理。在行动中我们有关部门已经发现,一些正规门店将盗版制品下架后,未主动上交行政主管部门,有的甚至还在暗中销售。因此有必要再次重申:在“公示期”过后,仍有制售盗版行为的,情节轻微的,将受到行政处罚,吊销其经营音像制品的许可证;制售100张盗版以上,或者过去有过盗版记录这次又被发现的,一定让它们停业。查出多少家,关多少家,决不手软。
记者
:我们注意到,这一个月以来,全国各地都已经行动起来,展开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在这期间,各部门做了哪些工作?
柳斌杰
:此次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各地“扫黄打非”办共印制25万份《公告》分发到各地,加强了各部门间的组织协调;新闻出版总署对全国印刷复制企业提出要求:宁可停产也不得接受一张有盗版嫌疑的订单;国家版权局在规范软件市场秩序的同时,狠抓购置计算机同时预装正版软件的工作;文化部已经对全国25个重点城市的音像市场进行了暗访,现场办公解决突出问题,还召集音像制品经营业主开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各地工商部门配合文化、版权部门,与音像、软件集中经营场所、主办者签订责任书;中央政法委将此次专项行动纳入“平安建设”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程,作为考核各地工作成效的一项内容;公安部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强化刑事执法,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立案侦办,对于未归案的犯罪嫌疑人,一律网上追逃;建设部要求各地城管执法部门加强巡查,及时清理销售盗版制品的游商和地摊,并协调建立门前管理责任制……这一个月以来,全国查办侵权盗版案件数量明显上升。
记者
:经过一段时间的“自查自纠”,各地反馈的成果如何?
柳斌杰
:根据《通知》要求和云山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各地已经普遍行动起来,“反盗版百日行动”初战形势很好。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领导对行动高度重视,相继做出批示、指示,发表讲话,有的还亲自做出工作部署。全国各地除西藏外都相继举办了启动仪式,声势大,力度大。北京在印发6800多张《公告》基础上,又加印1万张,明令要求凡有游商经常出没的场所也必须张贴《公告》;重庆市召开了经营业主座谈会,深入进行思想教育,并与经营业主签订责任书,确保工作要求落实到位;湖北武汉等地的600多位经营业主主动上缴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天津市制定了“分散摸点、精确定位、集中打击、依法办案”的工作思路,大力查缴盗版音像制品,端掉了一批地下非法批发窝点,清理了一批非法游商、摊点……
总之,这段时间以来,各地一手抓宣传动员,一手抓查处打击,严厉查处了一批销售盗版光盘和“顶风上”的违规者,查办新案数量明显增加。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共出动检查人员21万人次,检查出版物市场3.2万个,检查店档摊点8.9万个,检查印刷复制企业3.2万家,处罚违规经营单位9508家,取缔关闭违法经营单位3014家。共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837.1万件,查办案件2500余起。
记者
:下一个阶段工作的重点走什么?
柳斌杰
: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各部门要把第一阶段尚未做扎实的工作做深、做细,逐户落实公告张贴、组织业主学习,签订委托书等诸项工作。相关行业协会要深入经营单位,动员业主主动上交盗版音像制品。新闻出版、版权、文化部门要抓紧对违规音像出版、复制单位的调查,密切关注仍在制售盗版的经营单位,锁定重点打击目标。
随后,将是重拳出击。集中整治阶段是这次行动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对参与盗版活动的出版和复制单位,一律先停业;对于严重违规的音像、软件制品经营单位按《公告》政策吊销其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对涉嫌犯罪的,必须绳之以法,决不能降格处罚,更不能以罚代刑。要深挖地下盗版窝点,犯罪团伙和地下光盘生产线,认真查办大案要案,同时解决封堵盗版源头和流通渠道方面的问题。
此次专项行动涉及到多个部门,部门间要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近期将约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办理侵权盗版刑事案件的法律应用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进行督导检查,不留死角,不给违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此外,新闻宣传的力度也要进一步加大,形成“把盗版制品赶出市场”的强势舆论。
记者
:您如何评价这次百日行动?
柳斌杰
:“反盗版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正版经营者拥护,外国驻华组织关注,盗版者害怕。社会各界群众都在观望政府的决心、力度和市场的状况。
“反盗版百日行动”,向全世界展示的是中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和能力。另—方面,保护知识产权,也是保护我们民族的自主创新能力、大力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措施。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尊重创新的氛围,将拒绝盗版化作全民的共识和自觉行动,这是我们追求的目标。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06.8.16第1、2版
本版责编:江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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