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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执行《中国标准书号》 为出版业信息化建设奠定基础--新闻出版总署条码中心(中国ISBN中心)负责人答记者问 - 出版新闻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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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新闻
认真贯彻执行《中国标准书号》 为出版业信息化建设奠定基础--新闻出版总署条码中心(中国ISBN中心)负责人答记者问
记者:姚贞
2006-12-21 17:23:10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06.12.20第3版
新版《中国标准书号》的实施是出版界的一件大事,日前记者就相关事宜采访了新闻出版总署条码中心(中国ISBN中心)负责人。
问
:新版《中国标准书号》已于今年10月18日颁布,并将于2007年1月1日实施,请您介绍一下本次修订的背景?
答
:中国标准书号作为国际标准书号系统的组成部分,它的发展和修订首先受到国际标准书号发展情况的影响。
《国际标准书号(ISBN)》自1970年被国际标准化组织确定为国际标准(ISO2108)以来,现已成为世界上最为成功和得到广泛应用的专题出版物国际标识系统。目前,已有1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70万家出版者应用。《国际标准书号》正式实施以来共经历过三次修订,1978年第2版,1992年第3版,2005年为第4版。
《国际标准书号》第3版修订主要有四个原因:
一是为使ISBN在编码结构上能够保证有充足的容量满足未来出版量的需求,同时又能够保证与国际物品编码体系兼容。
二是随着新的传播媒体的大量增加,越来越多的印刷类出版物、电子出版物和其他非印刷出版物需要使用ISBN进行标识,国际标准书号需要修订成一种新的、多年以后仍然具有包容力的、13位标识符的EAN/Bookland标准。
三是ISBN分配使用时,应由出版者提供描述性信息,这已取得大家的共识。ISBN系统用户提供出版物的描述性信息或元数据应当用标准来规范。
四是ISBN系统的管理,应包括国际ISBN中心、国家或地区ISBN注册管理机构、出版者的责任以及SBN系统运行经费的筹集等问题。
修订后的第4版《国际标准书号(ISBN)》于2005年6月1日颁布,2007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我国是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成员国,也是ISBN系统的用户。《国际标准书号》的修订,直接影响我国的出版业以及与此相关的系统。《中国标准书号》现行标准与《国际标准书号》第4版存在许多差距,必须予以修订使其与国际标准相一致。为此中国ISBN中心作为ISBN系统在中国的管理机构,于2005年10月提出修订,《中国标准书号》。
问
:请您介绍一下国际标准书号与中周标准书号的关系,书号条码和中国标准书号的关系?
答
:国际标准书号(简称ISBN),是国际通用的出版物标识编码。中国标准书号是国际标准书号系统的组成部分和国际标准书号在中国的具体应用,中国标准书号为在中国的合法出版者所出版或制作的每一出版物及每一版本提供唯一确定的、国际通用的标识编号。
书号条码是书号的机读形式,是一种计算机识读数字的语言,可被光电扫描阅读设备识读并实现数据输入计算机。我国实行出版物条码统一制作和管理的制度,新闻出版总署条码中心专门负责中国标准书号的编制与发放、中国标准书号条码的制作和管理。
问
:请您谈谈实行中国标准书号的意义,为什么要实施标准书号?
答
:我国实行标准书号有两层意义:一是技术功能,中国标准书号作为国际标准书号系统的组成部分,它的首要功能在于为出版物提供国际通用的、唯一的、永久的标识号码,使利用计算机或者其他现代技术进行出版物贸易管理和信息交流获得更高的效率,并为出版物的分类统计和销售陈列创造条件,广泛地应用于出版、发行、图书馆藏、版权贸易等相关环节,有利于推进我国出版业与国际书业的交流。中国标准书号系统的推广和应用为我国出版业信息交流和信息化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二是管理功能。从1994年开始,国家将书号管理作为对出版社管理的一种手段。目前,我国对出版社的书号管理政策是宏观调控;总量控制。图书出版自实行书号总量宏观调控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地抑制了总体数量的盲目增长,优化了出书结构,提高了图书的整体质量,压缩了低质平庸图书的品种,实现了宏观层面的质量和效益的不断提高。
问
:我国自1987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中国标准书号,多年来的实施情况如何?
答
:中国标准书号实施20年来,在出版、发行管理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目前,我国每年出版的近20万种图书、3万多种音像和电子出版物都使用了中国标准书号进行标识。在我国,书号既是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对出版数量进行宏观调控的手段之一,也是出版、发行、馆藏和其他订购、编目数据系统的主要元素,极大地方便了出版、发行和馆藏等各个环节的业务开展。当然在中国标准书号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如“一号多书”、“一码多用”和“买卖书号”等现象。结合新版《中国标准书号》的实施,我们将进一步完善中国标准书号使用的技术措施和管理制度,加大对中国标准书号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书号的唯一性、专用性和永久性。
问
:本次《中国标准书号》与2002年版的标准相比较,修改了哪些主要内容及技术关键?
答
:我们主要进行了如下六个方面的变动:
第一,中国标准书号的结构发生技术变化。中国标准书号编码结构等同采用国际标准,位数由10位升为13位。这是本次修订的技术关键。
第二,增加中国标准书号的显示方式和印刷位置的规定。等同采用国际标准,同时明确中国标准书号与书号条码是一个编码的两种识读形式。
第三,将中国标准书号的分配和使用原则直接写入标准。前几版标准中,关于中国标准书号的分配和使用原则并未直接写入标准正文,而是放在《中国标准书号使用手册》中以文件形式下发,但标准实施20年来已被业界认可。本次修订根据《国际标准书号》的表述方式,将分配和使用原则列入标准。依据国际标准的原则,结合我国业界的使用习惯做了部分修改。其中特别强调中国标准书号的唯一性、专用性和永久性。
第四,扩大中国标准书号的使用范围。在保留上一版使用范围的基础上,采用国际标准,增加了电子出版物等非印刷出版物,特别是在互联网上出版的出版物。
第五,增加出版者提供出版物元数据的要求。出版者应向中国ISBN中心提供使用中国标准书号的出版物元数据,具体要求写入标准。明确规定出版物元数据信息是中国标准书号系统科学、规范、持久运行的基础,提供出版物元数据是出版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第六,增加中国标准书号系统管理方面的内容。2005年国际ISBN中心进行改革后,与各参加国和地区签订合同,在“ISBN合同”中,对ISBN系统的三级管理模式做了明确规定。国际ISBN中心与各国各地区ISBN管理机构的关系和职责分工,已用合同形式约定。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2006年2月,中国ISBN中心与国际ISBN中心正式签订了国际ISBN合同。将中国ISBN管理机构和各出版者的职责列入标准,增加了标准执行的严肃性。
问
:刚才您说增加了出版者的义务,请您详细介绍一下具体内容?
答
:出版者作为国际ISBN系统中的终端管理环节和中国标准书号的具体应用单位,对整个ISBN系统的有序运行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新标准规定出版单位主要应履行以下义务:第一,保证所分配和使用的中国标准书号的唯一性,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重复使用;第二,正确管理和使用中国ISBN中心分配和设置的专用中国标准书号的出版序号编号段,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给他人;第三,向中国ISBN中心提供使用中国标准书号的出版物元数据,也就是要报送书号所对应的出版物信息,包括题名、著作者、出版者、出版日期等内容。
问
:在《中国标准书号》正式实施之前,我国的出版单位需要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答
:出版单位应该做好以下几项工作:熟悉新标准,按新标准进行操作;自2007年1月1日起所有出版物均使用13位书号;修改出版管理系统中涉及新标准的内容;库存图书出口时需进行10位至13位书号和条码的转换;出版目录或广告中使用13位书号及条码标识出版物;使用计算机处理监控销售数据和处理退货时做好10位和13位书号的转换。
新标准的实施还涉及发行和图书馆等机构,这些单位也应该做好准备工作,包括10位、13位书号和条码的兼容识读、存储、检索等。
中国ISBN中心作为中国标准书号的促进、协调和监督机构,为协助出版、发行及图书馆等单位做好书号和条码升位的相关准备工作,已开展了新版《中国标准书号》的宣传和培训工作。通过与中国新闻出版报、中华读书报、中国图书商报和中国ISBN信息网等媒体合作,宣传中国标准书号升位的相关动态、修订背景、知识问答等。同时在全国范围内分批分期举办培训班,就标准修订情况、内容解读、使用和管理手册,以及出版物元.数据报送等内容进行培训。目前,已分别在北京、“南京、厦门和海口等地举办了4期培训班,2007年1月1日前还将再安排3期培训班,完成对相关单位的培训工作,确保新旧标准的平稳过渡和新标准的顺利实施。
新闻出版总署于12月6日发出《关于实施新版<中国标准书号>国家标准的通知》后,新闻出版总署条码中心开始为出版单位制作和发放13位书号条码,同时为其更换部分将于2007年1月1日后使用的10位书号条码,现已累计更换了4万多个条码。
问
:您认为在《中国标准书号》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哪些问题,对此您有何建议?
答
:首先,出版单位应进一步提高对中国标准书号的认识。中国标准书号不仅适用于印刷的图书和小册子、盲文出版物、出版者无计划定期更新或无限期延续的出版物、教育或教学用影片、录像和幻灯片、磁带和CD或DVD形式的有声读物等,而且包括电子出版物和互联网出版物等。中国标准书号的使用范围非常广,我们的图书出版社、音像和电子出版社应给予足够的重视。
第二,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新闻出版总署、各地新闻出版局、出版社根据自己的职能建章立制,坚决贯彻执行关于中国标准书号管理和规范的各项制度,尤其是保证中国标准书号分配和使用的唯一性与专有性及时准确地报送出版物元数据等。
第三,充分发挥中国ISBN中心在书号的正确使用及推广中所起的作用。
第四,规范使用中国标准书号,需要加大宣传力度,同时也需要社会各界对它的正确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包括广大读者、有关社会团体和社会舆论等的监督。
中国标准书号的正确使用,将极大地方便出版社的内部信息管理,出版物的征订、发行和社会流通,对图书馆的馆藏管理、借阅管理起到重要的作用,为我国出版业的信息化发展奠定基础。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06.12.20第3版
本版责编:江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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