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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音像制品出版计划备案启动 - 出版新闻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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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音像制品出版计划备案启动
不上报选题计划单位将被扣减或停发版号
记者:赖名芳
2006-12-22 16:07:38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06.12.20第1版 
 
本报讯 (记者赖名芳)根据《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和《音像制品出版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新闻出版总署于近日启动了2007年音像制品年度出版计划备案工作。要求各省级新闻出版局自收到出版计划之日起20日内,向音像出版单位回复审核批准意见,并经汇总后于2007年2月底前报总署备案。
 总署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就此强调说,各音像出版单位在策化2007年选题时要注意加强突出宣传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宣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12方面的内容。
 这位负责人还提醒各单位在报送2007年选题时注意四类问题:首先,音像出版单位在报送出版计划前要对选题的可行性进行充分的论证,认真填写《音像选题计划申报表》,对不按要求上报选题计划的单位,总署将扣减或停发版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其次,要加强对列入《“十一五”国家重点音像出版规划》选题的出版工作,对计划安排于2007年出版的选题,要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保质保量地完成。对因故不能按期完成或需要进行调整的选题,要按规定经各省级新闻出版局审核后报送总署批准。第三,各音像出版单位和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在报送选题时要严格把关,警惕低俗之风的反弹。第四,对于出版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的重大音像选题,须填写《音像制品重大选题申报表》,并按有关程序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对属于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的选题,还应按有关规定上报。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06.12.20第1版
本版责编:江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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