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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震宁:两税合一有利出版业发展 - 出版新闻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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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震宁:两税合一有利出版业发展
作者:王坤宁
2007-03-12 16:05:41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07-03-12 
 
 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是今年两会的重要任务之一。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出版集团副总裁聂震宁认为该法如获通过,对文化体制改革,对出版社转制为企业以及今后的发展,都将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
 聂震宁委员认为,两税合一,令人振奋。内外资企业统一税率,从整体上讲,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有利于为各类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税收法制环境,也是我国经济制度走向成熟的标志性举措。
 聂震宁说,两税合一,符合中国现在发展的情况,对正在进行的文化体制改革、特别是出版社顺利转企将起到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他说,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中国市场对外资进一步开放,中国市场已经成为投资热土。但所得税内资、外资的不平等就会造成竞争的不平等,甚至一直就存在的所谓“反程投资”现象。
 即:一些内资企业和个人将资金转移到境外,再拿到国内投资,享受外资企业所得税优惠,形成不良避税现象,更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就出版业来看,按照我国对世贸组织的承诺,出版物分销业务对外资实行准入政策,如果内外资所得税不平等,也不利于内外资发行企业的公平竞争。另一方面就是减税效应,两税合一会使内资企业的税率适当下调,从现行的33%降到25%,也就是给企业让利,有利于企业的自主经营、自我发展,也将有利于我国出版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聂震宁委员介绍说,这次全国人大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将内外资企业分别适用的不同企业所得税制合并为一个统一的企业所得税制。不仅是税率统一,更为重要的是制度统一。举例来说,过去内资企业所得税实行计税工资制度,企业月人均工资960元(2006年改为1600元),超过部分企业就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压力太大;而外资企业工资则实行据实扣除制度。两税合一后,取消了计税工资制度,明确企业的成本费用据实扣除,有利于内资企业积极引进人才和加快企业创新发展。这一制度,对于文化体制改革的试点单位尤为重大。许多试点单位,过去实行事业单位、企业管理,在国家下达的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内发放工资可以免缴企业所得税,转为企业后,就不能享受这一政策。如果实行企业计税工资制度,既要保持过去的工资水平,又要缴纳所得税,前者企业经营难度增加,后者缴税压力太大。这是转企出版单位最为突出的难题之一。若按新税法规定企业工资费用据实扣除,这个难题也就迎刃而解。
 聂震宁认为,新税法还有不少与出版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规定,需要我们很好地理解和掌握。新税法通过后,我们应当及时理解、及时适应、及时掌握,加快提高整个行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07-03-12
本版责编:江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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