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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解释恐怖灵异片界定
记者:隋笑飞
2008-02-20 16:30:45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08年2月20日 
 
 新华社北京2月19日专电 (记者隋笑飞)“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和中国传统神话故事、魔幻故事、科幻故事是有本质区别的。新闻出版总署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管理司有关负责人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做此表示。
  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新闻出版总署日前发出《关于查处“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的通知》。该负责人介绍,“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主要是指以追求恐怖、惊惧、残酷、暴力等感官刺激为目的,没有任何思想性和善恶标准,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音像制品。
  对于社会上对“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有一些概念上的混淆,这位负责人表示,“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和中国传统神话故事、魔幻故事、科幻故事是有本质区别的,《西游记》《封神榜》《聊斋》等中国传统神话故事,具有较高的文学性、艺术性和思想性;《哈利·波特》《长江七号》等着力点在魔幻、科幻方面,有利于增进未成年人的想像力和创造力。
  据悉,新闻出版总署将于3月下旬公布“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的查处结果。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08年2月20日
本版责编:江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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