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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改革政策列入新闻出版工作要点
记者:卓宏勇
2008-02-27 16:47:09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08年2月27日 
 
 中央出台的支持文化体制改革的优惠政策在2008年底到期后是否会延期?这个曾经困扰新闻出版界的问题如今正在逐步解决。
 今年1月底中宣部和新闻出版总署召开的全国出版工作会议传出这样的消息:中央支持文化体制改革的优惠政策在2008年12月31日后会继续实施,中央有关部门将下发补充规定,进一步完善支持改革的政策。记者从新闻出版总署了解到,总署正在制定今年要限期完成的工作要点,落实改革政策赫然在列。

 产业快速发展 改革优惠政策功不可没
 作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正在根据全国文化体制改革的整体部署,研究进入资本市场的路径和方式,以壮大自身实力和加快发展速度。“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的快速发展与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在推动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方面制定的一系列政策和创造的良好环境是分不开的。”该公司董事长陈昕说。其实,不仅是上海世纪,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上海新华发行集团等在改革发展中走在前列的出版发行集团,无不受惠于中央和地方支持改革的各项政策。
 但是,现在文化体制改革优惠政策面临延期和进一步细化的问题。2008年12月31日成为一个分界线,因为国务院办公厅2003年下发的105号文件中支持改革的优惠政策截止日期就是这一天。记者日前采访了新闻出版界的一些社长和总编,他们高度评价了105号文件等改革政策的巨大推动作用,同时对相关政策在2008年后如何落实极其关注。
 据了解,105号文件对改革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首先是《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规定》中规定的财税政策给予很多财税优惠。例如,对政府鼓励的新办的报业、出版、发行、广播、电视、电影等文化集团,符合规定的可给予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文化产品出口可按照国家现行税法规定享受出口退税政策,文化劳务出口境外收入不征营业税,免征企业所得税;为生产重点文化产品而引进先进技术或进口所需要的自用设备及配套件、备件等,按现行税法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从事数字广播影视、数据库、电子出版等研发、生产、传播的文化单位,凡符合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规定的,可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正是这些政策,使改革者轻松前行。
 其次是《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例如,关于社会保障问题,《规定》指出,转制时在职人员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不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关于财政税收问题,《规定》指出,文化产品出口可按国家现行税法规定享受出口退税政策,文化劳务出口境外收入不征营业税、免征企业所得税等。这些都给改革单位减轻了很多经济压力。

 根据十七大精神 进一步完善出版产业政策
 出版单位正面临转变发展方式的问题,如何突破增长极限,形成新的生命周期困扰着很多企业,“改革疲劳症”在有些地方和单位出现……新闻出版界的社长总编们认为,解决这些问题离不开改革政策的细化和推动,对此他们提出很多建议。
 陈昕建议中央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完善出版产业政策:延续2008年到期的以免缴所得税为核心的出版财税优惠政策;加大对重大文化项目的投入;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前提下推进中小学教材的招投标工作,制定中小学教材价格确定与成本挂钩、按成本变化浮动的政策;适当满足出版集团在跨地区和调整产业结构时对新设出版社的需求,鼓励出版集团按照市场需求及时调整出版社结构;制定政策打破行政垄断和地区封锁,调整出版产业布局;制定产业政策吸引出版企业进入数字出版和专业出版领域;建立专项产业基金,对前景看好的数字技术、平台和产品提供配套资金支持;设立风险基金,鼓励出版企业进军动漫和网游等相关产业,延伸出版产业价值链;同时,进一步完善出版产业的经营环境,规范出版企业的竞争行为,纠正业内诚信缺失现象。
 四川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邹吉祥也指出:关于文化产业改革的后续税收优惠政策,有关管理部门要争取早日形成文件下发。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后社保的问题要早日妥善解决,现在企业的退休金约为事业单位的一半,如果退休养老的问题解决不好,对转企改制极为不利。

 总署正在落实完善支持改革各项政策
 2月21日,新闻出版总署各业务司局长们都收到了关于总署今年要限期完成任务的折子工程征求意见稿,要求落实完善改革优惠政策就列在其中。
 早在全国出版工作会议上,新闻出版总署就制定了2008年的40个工作要点,涉及到落实完善改革政策的至少有4项:进一步完善相关经济政策、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全面推进经营性单位改革、大力发展民族地区新闻出版事业等。
 据了解,今年新闻出版总署积极配合国家财税部门制定2008年后新闻出版业财税方面相关政策,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新闻出版体制改革中的有关产业政策问题。如规范国家出版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加大对优秀公益性出版活动的资助;制定实施新闻出版业“走出去”中长期工作规划,进一步完善、落实扶持政策;大力推进中央在京出版单位的转企改制工作,进一步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中央出版单位转制过程中的有关政策性问题;大力实施发展民族地区新闻出版事业的“东风工程”,落实配套的财税优惠政策;继续加大对民族文字出版工作的扶持力度,抓好民族文字出版专项资金的使用,推动民族文字出版在出版改革、重点资助、教材补贴等方面优惠政策的落实。除了总署层面的统一要求,图书司、发行司、报刊司、印刷司、外事司等总署各相关业务司局也都在制定或者具体落实支持改革发展的各项政策。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08年2月27日
本版责编:江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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