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选择类型
出版社
代办站
普通会员
中国大学出版社协会
|
首页
|
宏观指导
|
出版社天地
|
图书代办站
|
教材图书信息
|
教材图书评论
|
在线订购
|
教材征订
搜索
新闻
图书
ISBN
作者
音像
出版社
代办站
教材征订
分类查询
综合查询
购书
请登录
免费注册
客服电话:010-62510665
62510769
购书指南
购物车
我的订单
征订单
存书架
小团购
二手书
优惠活动
关于我们
两会内外热议城乡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 - 教育新闻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主页
>
教育新闻
两会内外热议城乡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
记者:余冠仕 赵秀红 柴葳
2008-03-07 14:22:58 来源:《中国教育报》2008年3月7日第1版
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在全国城乡普遍实行免费义务教育”,“从今年秋季起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这一郑重宣告,在两会内外,在全国教育界引起热烈反响。这是我国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必然要求;这是党和政府高度关注民生、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的具体行动;这也是对教育战线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义务教育巩固提高和均衡发展提出的新的部署。
“在全国城乡普遍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必将成为我国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城乡全面免费使义务教育“实至名归”
今秋开始城乡全面实行免费义务教育,让享受城市低保的武汉市江汉路磨子横路的李莉吃了颗定心丸,她高兴地说:“以后孩子读书就不用花多少钱了。”
全国人大代表、东北师范大学校长史宁中说:“这一制度的实施,解除了许多城市的经济困难家庭学生的后顾之忧,是促进社会公平的又一重大举措。”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由于城市内部发展的不均衡,在城市居民中也存在着一部分贫困人口和低收入者,其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费用支出成为他们比较沉重的负担。同时,农村流动人口进城,其子女上学问题也日益凸显。
武汉大学教科院院长程斯辉教授在接受记者连线采访时分析,对城乡教育进行统筹,农村城市义务教育均免费,在经济上保证农村城市所有适龄儿童都能接受义务教育,必将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公共财政的不断增强,我们也有能力在全国范围内真正构建起九年免费义务教育。这体现了义务教育的本质。”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教育厅厅长涂文涛认为,中国是一个二元经济结构的发展中国家,免费义务教育从农村开始迈出一大步,并最终走向城市,是符合中国国情的。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启东中学校长王生分析说,全面实行城乡免费义务教育,体现出国家对教育的一种导向,由政府“买单”培养国家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也是一种价值观的导向,让青少年树立一种感恩的价值观,长大成才后以实际行动报答国家的培养。
【专家解读】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张力:
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是有法律依据的,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附则中规定:“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也就是说,国务院随时可以宣布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免费义务教育之所以先在农村实施,是因为政府把农村教育摆在了重中之重的位置。
在世界170多个国家中,义务教育阶段都是既免除学费,又免除杂费,这是国际通例。1986年颁布的《义务教育法》中规定,“国家对接受免费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但没有规定免除杂费。1992年,国务院批准颁布的《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中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可收取杂费”,用于补充学校公用经费,但在执行过程中,农村等欠发达地区的学校面临经费困难,杂费变成事实上的学费,所以,这么多年来,我们并没有实现国际通行的免费义务教育。而这次宣布城市也免除学杂费,传达出一个很强烈的信号:我国公共财政的能力和政府促进教育公平的信念,已经到了可以按照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实施的时候了。
我国教育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2006年,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
2007年,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
2008年,在全国城乡普遍实行免费义务教育!
一步一步,中国的免费义务教育步伐走得扎实而有力。
史宁中代表说:“这一重大举措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少年儿童的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因而对每一个孩子的教育问题至关重要,国家怎么投入都不过分。”
20世纪80年代,在国家财力不足的情况下,我国采取“基础教育管理权属于地方”的原则和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短缺的状况,支撑了农村义务教育的迅速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中央和省级政府逐渐加大了对义务教育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改变了长期以来农村教育主要由农民负担的状况。
从2006年至2010年5年间,中央与地方各级财政累计将新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约2182亿元。“两免一补”政策的实施和“管理以县为主,财政分级负担”机制的逐步确立,加强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为逐步过渡到全面免除学杂费的义务教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一目标也写进了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
对于这一里程碑性的举措,全国人大代表、西藏自治区主席向巴平措感到非常振奋。他认为教育是这次报告中的一大亮点,并表示要办好西藏教育。
【专家解读】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张力: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对于政府承担的责任划分得很清楚。也就是说,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和学校建设、校舍维修、生均公用经费等费用,原则上不需要老百姓掏钱,而由政府承担。政府工作报告宣布“在全国城乡普遍实行免费义务教育”,是尽快实现《义务教育法》规定的条款和方向,促进教育公平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迈出的可喜的一步,可以说是教育发展史上的里程碑。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我国对1.5亿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无论是横向比较还是纵向比较,都使得我国成为全球范围内免费义务教育程度较高的发展中国家。这标志着我国教育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当然,这样一项成果要落到实处,还需要各地政府付出前所未有的更大努力。
新的历史起点对教育提出更高要求
温家宝总理3月5日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要让孩子上好学”,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简洁而又朴实的词句背后,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对教育提出的更高要求。
面对这一新要求,实现城乡免费义务教育还面临巩固提高、均衡发展等问题。
涂文涛分析,免费义务教育从一费制中走来,会面临确保经费保障水平、进一步规范收费等新情况,要把这一重大举措真正落实好,就要针对这些情况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好落实细则。
全国人大代表、福州格致中学特级教师郑捷及王生代表不约而同地提到,免费义务教育政策推行后,可能对农民工子女就学带来影响,应该有相应配套的措施予以规范和保障。
郑捷代表说:“今后农民工子女的数量会越来越多,老百姓对优质教育资源的追求目标越来越高。建议国家不断完善农民工子女就学的政策;加大投入,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关注留守儿童。”
而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泉州市市长朱明认为,目前规模小的学校尤其是乡村中小学,由于财政未拨付学校办学经费,感到运转困难,需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新一届政府踏上征程的第一年。在这个不平凡的年份里,面对我国义务教育新的历史起点,教育界的许多代表、委员充满期待!
【专家解读】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张力:
城乡义务教育全部免除学杂费,要求各级政府在其辖区内更加均衡地配置义务教育资源,不要拉开明显的差距,特别是在一些大城市,历史遗留的重点校、示范校还没有完全消化。如果社会上有择校需求,可以找民办学校,“公办不择校,择校找民办”。
目前意见比较集中的是,城市免除学杂费的缺口主要由地方财政来负担,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相对困难的城镇给予补贴支持。对于接收农民工子女的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的缺口,原则上也由地方财政补足,如果有困难,中央财政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支持。据初步了解,中央财政会对接收农民工子女压力较大的沿海城市予以奖励,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平等地接受教育。当然,这并不是短时间内就能到位的,各地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作出决策。
来源:《中国教育报》2008年3月7日第1版
本版责编:江蕾
相关评论
发表评论
发送新闻
打印新闻
上一条
下一条
关闭
全国大学出版社
北京
安徽
重庆
福建
广东
甘肃
广西
贵州
河南
湖北
河北
海南
香港
黑龙江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澳门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天津
台湾
新疆
西藏
云南
浙江
|
我的帐户
|
我的订单
|
购书指南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敬告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版权所有 © 2000-2002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京ICP备10054422号-7
京公网安备110108002480号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234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130369号
技术支持:
云章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