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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制度”能否实现优胜劣汰 - 业界观察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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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观察
“退出制度”能否实现优胜劣汰
作者:焦清超
2008-07-25 15:57:27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08-07-25
6月12日,在北京举行的新闻出版领域体制改革培训班上,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说,出版单位的“准入退出制度”今年内将出台。
一石激起千层浪,新闻出版领域即将实行的“准入与退出制度”,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方式,以最快的速度迅速传播开来,立即在业界产生了巨大反响。
“只进不出”:产业发展
关于新闻出版行业推出“退出制度”,业界早有耳闻,只是没有得到确切的证实。如今,消息出自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高层之口,此前的种种传闻、猜测进一步得到了证实,业界还是不免有点激动与兴奋。
而关于新闻出版行业的“退出制度”,早在多年前就有业界人士开始呼吁。主要是因为:作为一个庞大的行业,只有“准入”,没有“退出”,这样的体制机制弊端太多,成为制约行业发展的障碍。
“有一家杂志社,仅有十多个人,由于经营不善,长期处于亏损状态,最后通过查账发现,多年以来,该杂志已亏损几千万元,显然没有继续办下去的能力了。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刚准备让该杂志停办,就有各方面的人出来‘打招呼’,为其求情”。这是日前柳斌杰署长在一次重要会议上列举的一个案例,真实反映了当前新闻出版行业“只进不出、只生不死”的客观现实。
据了解,我国对出版发行单位的设立实行的是审批制,实际也是行业“准入”,其依据是《出版管理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但长期以来,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加之出版单位的意识形态属性,作为一个特殊的行业,出版单位淘汰机制的缺失,使出版单位一旦设立,就几乎“一入定终身”了,并由此产生种种弊端:
一是均衡布局。长期以来,由于各种原因的作用,我们在出版布局方面,出现重复建设、均衡布局的局面,造成资源浪费、区域垄断。二是同质竞争。近年来,出版领域的跟风现象、同质化竞争比较严重,使出版创新大打折扣,影响了出版产业的整体提升。三是抢夺资源。随着出版竞争的日益加剧,出版资源成为稀缺资源,抢夺出版资源成为出版大战的首选。四是分割市场。市场是一切出版活动的落脚点,在市场还不健全的情况下,抢夺市场、分割市场,就会造成无序竞争。
出版单位“只进不出、只生不死”,实则是一种畸形的保护伞。这就是为什么有些出版单位虽然经营不善,亏损严重,甚至靠主办单位接济过日子,但仍然存在的根本原因。用业界人士的话说,出版单位“只进不出”,出了问题有人护着,经营亏损了有人担着,像包裹在襁褓里的孩子,禁不住大风大浪,制约了出版产业的健康发展。
正是基于这样一个特殊的背景,新闻出版行业的“准入退出制度”逐渐明朗,并在新闻出版领域改革出现新的“拐点”,进入到一个全新的阶段时审慎出台,可谓恰逢其时、恰到好处。
“退出制度”:解决行业痼疾
在新闻出版领域,首次把出版单位的“准入退出制度”提上日程,列入总署今年即将出台的重要制度之一,着实让业界为之惊叹,也让整个业界充满了期待。
据新闻出版总署图书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出版单位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就是要认真开展出版单位评估体系的试点工作,综合运用市场、法律、行政等手段,建立以企业准入、市场准入、职业准入、岗位准入“四大准入”为基础的行业管理体系,实现优胜劣汰,形成科学有效的准入和退出机制。
为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主管部门将以“四大准入”为基础,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在法人准入方面,颁布《图书出版管理规定》,修订颁布《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复制管理办法》、《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等规章,起草《报纸期刊审读办法》和《数字印刷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出台《图书质量保障体系》;在职业准入、岗位准入方面,颁布《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起草《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修订并完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在新媒体的管理方面,颁布《互联网出版服务管理规定》。
此项措施的出台,意在形成一整套行业评估体系,旨在通过一系列规范的行业标准,实现对行业的科学评价与管理;同时,也为出版单位“准入退出”提供重要的参考,最终“解决长期以来出版单位只进不出、只生不死的问题”。
这就意味着:出版单位由事业单位转变成企业后,出版单位“终身制度”的终结,“只进不出”现象一去不复返,而那些经营不善、资不抵债的出版发行单位将破产,最后退出。
如今,出版单位“退出制度”即将呼之欲出,一些出版人掩饰不住内心的激动,他们说,随着出版单位转企改制、股份制改造、上市融资步伐的加快,出版产业将在一个更高的层次、更规范的制度环境下,参与竞争,做大做强。出版单位“准入退出制度”千呼万唤始出来,这既是行业客观发展的现实需求,也是出版产业务须遵守的规则。相信这项制度的顺利实施,必将对规范行业行为,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发展起到极其重要作用。
同时,记者特别采访了某些“效益相对较差”的出版社,他们显然已经知道“退出”即临,面对记者的提问,表现出比较复杂的心态:有的以此事“敏感”为由拒绝发表评论;有的则表示,如果真的走到那一步,无话可说,会按有关政策办事。
出版单位“退出制度”的推出,其意义不仅在于可以解决长期存在于行业内的“只进不出,只生不死”的痼疾,更重要的是,从此建立了一种规范、一种重要机制,可以使出版行业实现优胜劣汰,健康发展,这是出版人多年的梦想,也是行业发展的客观规律。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08-07-25
本版责编:江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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