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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问题”考量转企改制成败 - 业界观察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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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观察
“四大问题”考量转企改制成败
记者:焦清超
2008-07-29 15:03:21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08年7月29日
在新闻出版领域转企改制中,有一种现象引起行业主管部门注意,部分出版单位转企改制进展缓慢的理由是:经营授权没解决,身份置换不明朗,社会保险难推进,出版资源缺配置。其言下之意是,这些问题没有解决,转企改制就难以推进。而“四大问题”解决的顺利与否事关转企改制成败,那么,实际情况究竟如何呢?
经营授权问题
经营授权是新闻出版单位转企改制标志性问题,其实质是解决出版发行企业的出资人问题。然而,在新闻出版领域转企改制过程中,由于各单位情况不同,这么多的新闻出版单位如果由国务院或国资委授权经营,显然不太可能。
其实,授权经营问题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难。近年来,在新闻出版领域,一些出版发行单位在改革中做出了有益的探索,也取得了比较成功的经验。比如,地方新闻出版单位改革,通过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经营授权,妥善地解决了这一问题。比如,高校出版社通过在高校建立资产经营公司,顺利解决了出资人问题,到现在为止,首批18家高校出版社已成功转企改制。目前,最大的“问题”出现在中央在京出版单位。
近年来,在经营授权方面,一些中央在京出版单位经过多年的探索,形成了自己的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中国电力出版社、中信出版社、石油工业出版社、印刷工业出版社,这些出版社的主管单位均为公司,轻松获得经营授权;二是中国科学出版集团、人民邮电出版社等,这些出版社没有上述社的便利条件,他们通过成立经营性公司达到授权经营的目的。
据记者了解,中央在京出版单位情况比较复杂,为解决经营授权问题,除鼓励出版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确定合理、有效的经营授权模式外,目前,新闻出版总署已将此上升到重中之重来解决,正在与国家有关部门进行磋商、沟通,以求妥善解决,从而为新闻出版单位改革扫清体制障碍。
据新闻出版总署改革办有关人员透露:大多数中央在京出版单位具备由事业单位转为经营性出版企业的基础,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占到中央在京出版社总数的86%。目前,随着中央在京出版单位国有资产经营授权问题有关程序和规则的进一步明确,中央在京出版单位进行转企改制的时机已经成熟。
身份置换问题
在文化体制改革中,有关人员安置、分流的总体原则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这个办法实际解决的是,离退休人员和新进入单位人的问题。从各个单位执行的情况来看,“老人”和“新人”都比较顺畅,没有出现政策性障碍。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了“中人”问题,即那些现在40~50多岁的人。这部分人员是单位的骨干,也为单位做出了重要的贡献,随着转企改制的深入推进,他们的后顾之忧如何解决?
对此,新闻出版总署图书司有关负责人说:“中人”问题是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没有考虑到在岗人员的问题,但问题是改革没有固定的模式,只要在政策范围内,有利于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各单位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探索不同的模式。同时,该负责人特别强调:从已经转企改制的一些出版发行单位看,他们在这方面都进行了很好的探索,很好地解决了“中人”这一问题,值得业界广泛借鉴。
同时,新闻出版总署就执行“老人老办法”也提出原则性意见:现在离退休的和即将离退休的,可以进行自愿选择,比如喜欢事业单位的,就去事业单位;如果你年富力强,还想继续干,那么就进入新体制。在实行岗位聘任制后,势必有一部分人聘不上,或者竞争不上岗位,对这些人要妥善分流,不搞下岗再就业那一套。因为文化领域的人适应性比较强,要用发展的方式去解决这个问题,比如兴办一些新的实体,分流企业富余人员,为转企改制提供重要保障。
社会保险问题
1992年,我国建立了社会保险制度,在这个过程中,有的单位参加了,有的单位没有参加。如今,随着转企改制工作的推进,转制企业必须参加社保。而要参加社保,按理要从1992年补缴,可这中间10多年的时间,补缴则需要有大笔资金,很多单位确实难以承受。
考虑到文化行业积累不多,要补缴十几年保障的费用有些困难,国务院“105号文件”规定:现在转企改制的单位,从转制之日起开始缴纳,以前的年限视同于缴纳。但这个政策落实以后出现了一个漏洞,特别是在北京地区,像中央出版单位就遇到了障碍。社保机构说我们完全支持文化单位改革,从转制之日起给这个保障没有问题,问题是以前十几年的亏损,由谁来承担?因为保费是大家的,我们不能拿别人的钱给你顶上。因此,转制之前的亏空由谁给?需要进一步明确。
为彻底解决中央单位出版社遇到的实际问题,降低改制成本,减轻改制负担,新闻出版总署做了大量的工作,经过与北京市社保部门多次交涉,最后达成一致意见:北京市社保同意接纳出版发行单位参加社保,最终特别同意,在这几年转企改制的中央出版单位,从2003年中央决定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开始补缴,以前的全部免缴。针对此,新闻出版总署即将出台《北京地区改革单位加入社保办法》。
对地方而言,由于社保不是全国统一的,因此,地方新闻出版单位在转企改制过程中,不会碰到中央单位出版社遇到的问题。问题是要跟当地的财政、社保部门进行沟通,以尽快解决这一问题。实际上,地方在这方面大都得到了妥善解决,促进了改革的顺利进行。
出版资源问题
出版资源配置是转企改制单位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在这方面,新闻出版总署信守承诺,推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使出版资源配置政策在转企改制单位得到了很好的落实。
比如,对转制到位的高校出版单位,新闻出版总署在优先配置资源、调整出版范围、发展网络出版、重大出版工程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优先考虑,在书号配置等方面也给予政策倾斜,满足了高校社发展的需要。比如,东南大学出版社充分利用新闻出版总署对转企单位书号资源方面的优惠政策,解决了书号资源短缺的问题,扩大出书品种,2007年该社出版新书431种。
同时,为满足试点高校社的发展需要,在接下来的扩大试点期间,新闻出版总署除继续给予书号支持外,将重点协调解决期刊出版权及其他多种出版形式的出版权,并允许试点出版社异地建立出版分社等。
据记者了解,为推动新闻出版领域改革,在改革的攻坚阶段,为尽快培育一批大型企业集团,新闻出版总署将很快出台一系列出版资源配置政策,在资源配置上给予倾斜。其中包括加工定货、政府采购;国家重点项目扶持;书号、版号、刊号倾斜;多媒体经营、跨地区发展等,以支持这些企业集团尽快发展。
由此看来,“问题”已不成为问题,已经得到了有效解决,只是一些出版发行单位的决策者对转企改制的政策研究不够,理解不透。对那些不想改革、不愿改革的人来说,拿这些所谓的“问题”说事,表面看起来“理直气壮”,实则不过是一种借口而已。
“四大问题”考量转企改制成败。这是改革中涉及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也是新一轮改革着力解决的关键环节。从目前的情况看,出版发行体制改革之所以“难”,主要难在人们的思想,难在人们的意识,难在人们的行动。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08年7月29日
本版责编:江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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