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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标”家族又添新成员 营销分类法物流系列7项发行标准通过审查即将颁行 - 出版新闻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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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新闻
“发标”家族又添新成员 营销分类法物流系列7项发行标准通过审查即将颁行
记者:郭虹
2008-11-05 09:13:26 来源:《中国图书商报》2008-10-31
《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营销分类法》
是在中图分类法的基础上得来,与中图分类法有交叉,以销售为主进行分类。
《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发货单/发货差错回告单》
明确了该单据的主要作用是记录出版物发货物权转移或物品移动相关信息和数据的凭证。
《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退货单/退货差错回告单》
主要作用是记录出版物退货物权转移或物品移动相关信息和数据的凭证。
《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在途查询单/回告单》
明确了该单据的主要作用是记录采购商与供货商之间,查询和回复查询出版物在途过程中的格式文件。
《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物流标签》
规范了出版物物流标签的功能、种类、格式、规格及内容。
《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物流作业规范 第一部分 收货验收》
确立了出版物验收的基本原则、验收程序、验收内容和结果处理方法,从而保证验收的出版物数量和质量。
《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运输包装材料基本要求》
从安全要求、技术要求、外观要求和环保要求四方面对出版物物流现行主要运输包装材料质量进行了规范。
近日,又有7项出版物发行标准通过了全国出版物发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审查,它们分别是《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营销分类法》、《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发货单/发货差错回告单》、《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退货单/退货差错回告单》、《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在途查询单/回告单》、《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物流标签》、《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物流作业规范 第一部分 收货验收》、《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运输包装材料基本要求》。营销分类法由深圳出版发行集团、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起草。物流系列的6项标准则由四川新华文轩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西南交通大学、新华书店总店、电子工业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起草。据了解,这7项行业标准将会尽快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于明年适当时候作为行业推荐性标准向全行业推荐实施。
今年以来,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步伐加快,到目前为止已经制修订行业标准33项,大大超过了去年的8项。全国出版物发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自2004年成立至今,已完成了《出版物发行标准体系表》、《图书流通信息交换规则》以及以上7项标准的制定。另有《出版物发行术语》、《出版物物流术语》、《出版物物流代码》、《出版物物流作业流程》、《出版物类型代码》、《出版物发行组织机构分类代码》、《出版物购销形式分类代码》等近20项标准正在制定之中。
10月28日~29日,全国出版物发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了上述7项标准的审查会。审查委员会委员一致认为,目前出版物发行行业的各项标准十分缺乏,所以应先解决从无到有的问题,希望尽快制定出各项标准,然后再根据社会发展提供动态服务,调整修订。同时应先期制定发行行业急需的、基础的、关键的标准,原因是各项标准之间需要配套使用,比如已经推出几年的《图书流通信息交换规则》就是因为缺乏配套的基础标准,在实施过程中碰到了一些障碍。发行标委会副主任委员、深圳出版发行集团总经理陈锦涛形象地将其比喻为信息高速公路上制定了规则,但却没有车。应该说,发行标准的贯彻实施是比制定标准本身更难的课题,因为目前的发行标准主要是推荐性行业标准,不具有国家标准强制执行的优势,因此委员们呼吁有关部门对这些标准在全行业进行强力推介甚至强制执行。因为只有在行业中广泛推行实施标准化,才能提高整个行业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有代表还提出,希望新闻出版总署在目前常设机构发行标委会的前提下,增设一个网站平台,集思广益。
针对目前出版物分类普遍使用的中图分类法与本次审议通过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营销分类法》的联系和区别,记者了解到,营销分类法是在中图分类法的基础上得来,与中图分类法有交叉。营销分类法与中图分类法最大的不同是,中图分类法是以学科聚类为主,而营销分类法是以主题聚类为主。中图分类法以产品为主进行分类,而营销分类法则以销售为主进行分类。中图分类法有22大类,营销分类法有41大类,营销分类法比中图分类法增加了少儿读物、生活休闲、计算机网络以及建筑4大类,拆分出哲学、宗教、文化、教育、体育等大类,同时修改了一些过于学术化的名称,比如中图分类法中的社会科学总论,在营销分类法中就被改为社会科学。另外,中图分类法是按照学科体系排序,而营销分类法则有所调整。专业人士还介绍说,营销分类法尽量采用了与现行书店分类方法的共同点,希望减少对现有书店营销格局的冲击和影响,同时参考了网上书店营销分类的优点,如增加了考试类用书的分类等。总之,营销分类法是初具规模的比较规范的可行的分类法,兼顾了历史沿革、实践性、时代性、地理性、政治性等,并且具有开放性。而本次审议通过的6项物流标准则应该说是填补了发行标准的空白。
会上,新闻出版总署科技与数字出版司副巡视员谢俊旗强调,上述7项标准的审议通过,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因为一直以来,出版发行业急需的各项标准十分缺乏,上下游各行其是。而在全行业推行使用这些标准,可以为密切出版发行上下游之间业务关系,提高效率,提供基础上的保证。他呼吁出版发行单位积极参与标准的制定工作,把发行标准体系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他还透露,发行标委会即将升格为国家级的标准委员会,到那时,发行标委会就不局限于制定行业标准,也可以制定国家标准了。
新闻出版总署科技与数字出版司蔡京生处长,印刷发行管理司吕晓清处长,发行标委会副主任委员、人民文学出版社党委书记刘国辉,发行标委会秘书长、新华书店总店副总经理王宏经等出席了审查会。来自出版发行界及相关行业的30余名发行标委会委员、委员代表及其他有关人员共60余人参加了会议。
■7项发行标准解读
《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营销分类法》
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营销分类是出版发行业务中一项基础工作,由于出版发行业一直没有自己的出版物营销分类标准,出版发行单位长期以来大多参照《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简称“中图法”)自编分类表,造成不同单位、不同环节分类结果可能不同,出版物供应链上出版物营销分类信息无法共享。由于出版物营销分类与图书馆的文献分类在分类目的、环境、服务对象和服务方式等多方面的不同,出版发行行业迫切需要制定适合本行业特点的出版物营销分类标准。为此,《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营销分类法》标准以《中图法》为指导,以出版物营销为前提,在遵循“科学性、实用性、系统性、稳定性、可扩展性”的原则下,吸收借鉴了出版物营销分类工作经验和相关研究成果,在兼顾科学性与实践性、普遍性、时代性、地域性、政治性、灵活性和读者习惯等方方面面情况下,规定了图书、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营销分类的类目体系和类目代码。该标准结合学科分类和主题分类,采用线分类和面分类相结合的方法,类目体系由主类表和复分表组成,其中主类表设41个一级类目,338个二级类目,488个三级类目,74个四级类目,类目编码采用数字层次编码方法。该标准是一个开放性的分类体系,类目体系结构和类目代码设计科学合理,类目设置充分考虑相关出版物的结构、数量,并兼顾其发展趋势,类名用词准确,类目说明清晰明确,基本满足不同类型、不同规模出版发行单位进行营销分类标引、制作供(订)货目录、组织商品分类陈列、科学管理库存、统计销售数据等工作。该标准的制定将有利于统一和规范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营销分类工作,优化分类工作流程,满足出版物营销分类信息在出版物供应链上共享需要,方便读者找书、买书,提高出版发行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提升我国出版发行业信息化建设水平。《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营销分类法》标准在《中图法》基础上有所创新,是一项自主创新的科研成果,是出版发行业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标准,是《图书流通信息交换规则》等标准实施的配套标准。
《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发货单/发货差错回告单》
《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退货单/退货差错回告单》
《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在途查询单/回告单》
三项标准在遵循“简明性、通用性、一致性、科学性和适用性”的原则下,根据中国出版物供应链管理和出版物现代物流建设的需求,为解决出版物物流单证的统一和规范问题,在调查研究分析出版发行业物流单证现状的基础上,吸收借鉴国内外标准化成果,根据纸质单证的特点,规范了出版物物流单证如《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发货单/发货差错回告单》、《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退货单/退货差错回告单》、《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在途查询单/回告单》的内容和格式,明确了标准的适用范围和作用。其中《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发货单/发货差错回告单》明确了该单据的主要作用是记录出版物发货物权转移或物品移动相关信息和数据的凭证,通过规定出版物发货单/发货差错回告单的格式及内容,规范了出版发行业交易双方发货、收货及相关行为;《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退货单/退货差错回告单》明确了该单据的主要作用是记录出版物退货物权转移或物品移动相关信息和数据的凭证,通过规定出版物退货单/退货差错回告单的格式及内容,规范了出版发行业交易双方退货和退货差错回告及相关作业。经过深入分析,本标准将退货类别分为合同退货、召回退货和质量退货三种。合同退货:退货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向供应商退回无质量问题的出版物所引起的退货。召回退货:由于重大国际、政治等原因,需要全部召回所引起的退货。质量退货:退货方由于出版物质量问题向供应商退回有质量问题的出版物。为了作业的方便性和安全性,要求每个退货单只能对应一种退货原因,不同退别的退回出版物需分开包装并分别制单;《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在途查询单/回告单》明确了该单据的主要作用是记录采购商与供货商之间,查询和回复查询出版物在途过程中的格式文件,通过规定在途查询单/回告单的格式和内容,规范了出版发行业在途查询与回告及相关业务。根据在途的定义,该标准将在途状态分为未入库、加工中、已发运三种状态。根据出版物所处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其详细信息。如,对于加工中和已发运出版物,需填写其具体的发货日期、运输方式等运输信息。出版物物流纸质单证的制定将有利于规范和统一出版物物流单证,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使供应链的各环节能够有效衔接,优化出版物物流作业流程,规范出版物物流相关作业行为,加强协同作业,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对提升行业技术水平和科技含量将会发挥积极作用,同时有利于规范出版物市场行为,消除我国出版发行行业的地区壁垒。三项出版物物流标准的制定填补了我国出版物物流单证标准的空白,是出版物发行标准体系中的关键标准,是建立健全出版物发行标准体系的关键步骤。该三项标准处于国内出版发行行业标准先进水平,有较高的应用价值。
《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物流标签》
该标准在遵循“简明性、通用性、一致性、科学性和适用性”的原则下,根据中国出版物供应链管理和出版物现代物流建设的需求,为解决出版物物流标签统一和规范的问题,在调查研究分析出版发行业物流标签现状、吸收借鉴国内外标准化成果的基础上,根据物流标签的特点,规范了出版物物流标签的功能、种类、格式、规格及内容,明确了标准的适用范围和作用。该标准将出版物物流标签分为:封签和包签。封签是指在成品出厂时,加在其上用以说明出版物属性的标签。包签用于出版物运输中,为贸易参与方提供相关信息的一种标签。出版物物流标签标准的制定将有利于规范和统一出版物物流标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使供应链的各环节能够有效衔接,优化出版物物流作业流程,规范出版物物流相关作业行为,加强协同作业,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对提升行业技术水平和科技含量将会发挥积极作用,同时有利于规范出版物市场行为,消除我国出版发行行业的地区壁垒。该项出版物物流标准的制定填补了我国出版物物流标签标准的空白,是出版物发行标准体系中的关键标准,是建立健全出版物发行标准体系的关键步骤。该项标准处于国内出版发行行业标准先进水平,有较高的应用价值。
《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物流作业规范 第一部分 收货验收》
《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物流作业规范 第一部分 收货验收》标准的制定在遵循“科学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的原则下,根据出版物供应链管理和出版物现代物流建设需要,在吸收借鉴传统收书作业规范和现行验收作业经验的基础上,确立了出版物验收的基本原则、验收程序、验收内容和结果处理方法,从而保证验收的出版物的数量和质量。
该标准制定将有利于指导和规范出版物验收作业行为、优化出版物物流作业流程、加强业务协同、提高物流效率。该项标准处于国内出版发行行业标准先进水平,有较高的应用价值。
《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运输包装材料基本要求》
《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运输包装材料基本要求》标准的制定在遵循经济、实用、安全、环保的原则下,根据出版物供应链管理和出版物现代物流建设需要,分析了出版物运输包装材料现状和管理需求,结合行业特点和实际需求,从安全要求、技术要求、外观要求和环保要求四方面对出版物物流现行主要运输包装材料质量进行了规范。运输包装材料种类繁多,有纸、塑料、木材、金属、玻璃、复合包装材料等,复合包装材料是由纸张、塑料薄膜或金属箔等两种或两种以上材料复合在一起的材料,不同运输包装材料的性能和适用范围不同。根据不同材料在运输包装中所起的作用,该标准将运输包装材料分为运输包装主体材料和运输包装辅助材料,通过对出版物运输包装材料提出质量要求,有效指导出版物运输包装材料选购、保管和使用,从而保护出版物在物流运输途中避免因包装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破损,减少经济损失。该项标准是出版物发行标准体系中的关键标准,标准的制定是建设出版物发行标准体系的关键步骤。该项标准处于国内出版发行行业标准先进水平,有较高的应用价值。
来源:《中国图书商报》2008-10-31
本版责编:江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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