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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单位——《指导意见》将推动改革走向深入 - 业界观察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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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观察
新闻出版单位——《指导意见》将推动改革走向深入
2009-04-10 11:09:35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09年4月10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出台后,新闻出版单位对此反响强烈,这些单位负责人在接受本报采访时普遍认为,《指导意见》的出台适逢其时,将推动新闻出版体制改革走向深入。
《指导意见》出台·意义
意义一
有现实指导性也有较强操作性
四川出版集团党委成员、管委会副主任罗韵希认为,《指导意见》的出台,对加快新闻出版体制改革意义重大,对推进四川出版集团发展有着指导意义。2008年11月四川出版集团公司挂牌成立,其目的就是把集团公司建设成为出版主业突出、多种媒体互动、相关产业多元发展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目前,各项工作都在积极开展中,虽然有困难,但前景是光明的。
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副总经理、江苏新华发行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佩清表示,《指导意见》是在总结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不仅有深远意义,也有现实的指导意义和实践意义,可操作性较强。目前,凤凰出版传媒集团仅仅是完成了改革的阶段性任务,作为一个需要做大做强的产业,改革永无止境。
意义二
是机遇也是挑战
“《指导意见》对于处在新发展阶段的中国出版业来说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上海世纪出版集团总裁陈昕如是说。陈昕认为,自2007年以来,中国出版业已处于低增长阶段,只有加快文化体制改革步伐,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完成增长方式的转型,才能进一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对于正处在改革攻坚阶段的新闻出版企业来说,《指导意见》既是方向与鼓励也是机遇与挑战。”安徽出版集团总裁王亚非这样认为。《指导意见》明确了加快培育出版传媒骨干企业和战略投资者、大力推进出版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促进新闻出版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改革任务和目标,这些任务目标既贴近当前行业发展的市场要求,又符合改革开放的大环境。
而据英大传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丁海东介绍,该公司已要求将《指导意见》的核心思想纳入正在制定的集团发展战略和规划中,以增强忧患意识和发展的紧迫感。
意义三
是督促也是支持
复旦大学出版社社长贺圣遂用鼓舞人心形容对《指导意见》出台的欣喜。复旦大学出版社正在进行转企改制,所以对该社来说,这既是一种督促,也是一种最大的支持。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发行总监刘明清则表示,自2003年实行文化体制改革以来,新闻出版行业的改革已取得了一些成绩。在此基础上提出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时机非常恰当。而从经济大环境来看,文化产业改革、市场化的大发展有利于扩大内需。福建海峡文艺出版社社长何强则认为,《指导意见》的出台,将大幅度地加快改革的步伐,出版界早就盼着改革能尽快改、改彻底。
《指导意见》内容·亮点
亮点一
推进联合重组
“伴随着《指导意见》的出台,联合重组、上市融资将是一种趋势。”陈昕对此表示认同。他说:“做大做强无疑需要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和作用。但是,出版企业何时上市需要根据自己的定位、转型的方向、扩张的方式来决定,归根到底取决于能否在产业的发展上形成新的商业模式,拓展新的发展空间。”陈昕透露,上海世纪出版集团目前正在数字出版、动漫制作、财经报刊等领域探索,一旦某个领域取得突破,将迅速寻求上市,为新的目标提供资金和其他方面的支持。
成都商报社编委郑烨则认为,《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推进联合重组,加快培育出版传媒骨干企业和战略投资者,这对品牌媒体做大做强,在新形势下探索媒体融合的发展模式是一种肯定和鼓舞。从2007年起,成都商报社就启动媒体融合战略,与本土广电媒体成都电视台经济资讯服务频道、成都全搜索网站率先践行深度融合。2008年完成了媒体融合项目的管理体制调整及运行机制改革,基本完成了广告统一经营,保证了融合项目的稳定发展。
丁海东也表示,《指导意见》为英大传媒集团六大板块业务发展和优化调整、进行国内外传媒产业战略投资提供了宽松的政策环境。英大传媒集团将积极利用好国家支持“跨媒体、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战略重组”的大好机遇,大力发展壮大已初具规模的数字出版、网络出版、手机出版等新的产业形态,努力占领新闻出版业发展的制高点,实现发展跨越。
亮点二
肯定非公有出版工作室地位
贺圣遂对于《指导意见》中关于开展国有与民营联合运作的内容非常关注。他认为,关注、支持非公有出版工作室的作为,这次的信号更强烈了,作为出版社感到很高兴。因为,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需要调动一切力量,凡是有志于中国文化建设的人都可以参与进来。从这方面看,《指导意见》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王亚非认为,依据《指导意见》鼓励非公有出版工作室发展、鼓励出版业进一步做大做强的改革思路,未来新闻出版产业发展会形成新的市场格局,这对于出版单位来说意味着要面对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但同时也意味着有实力的出版单位可能会获得更多的市场化机遇与资源。
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非国有书业工作委员会主任薛野表示,《指导意见》肯定了非公有出版工作室也是新闻出版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公有出版工作室有了正式的身份,为其发展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作为非公有出版工作室策划人,李博认为《指导意见》肯定了非公有出版工作室是新兴出版生产力,提出了要把其纳入行业规划和管理,引导和规范其经营行为,这对发展创意产业是一个可喜的信息。
亮点三
多渠道力推“走出去”
此次《指导意见》中对于扩大对外交流、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方面也提出了改革思路。
陈昕坦言,从2004年开始,上海世纪出版集团就在并购海外集团上做了一些探索,目前还处在总结经验教训、稳步推进中。他表示,世纪集团将响应总署的号召,大胆开拓欧美和全球市场。“我们的基本态度是,既积极又谨慎。在战略上要积极,不错失时机;在战术上要谨慎,谋定而后动。”
王亚非认为,数字化时代,出版已经渐趋无国界了,《指导意见》扩大对外交流,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改革思路,有利于加强我国出版业的国际竞争力。安徽出版集团将在未来发展中,抓住新闻出版行业“走出去”的改革机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抓大放小,加强对外交流和合作,提升国际竞争力。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09年4月10日
本版责编:江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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