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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要求:高质量高水平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百种重点图书”出版发行
记者:王坤宁
2009-05-08 14:42:09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09年5月8日 
 
 本报讯(记者 王坤宁)新闻出版总署日前发出关于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百种重点图书”出版发行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有关出版主管部门严格要求,责任到人,严把质量关,确保“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百种重点图书”在9月前后出版。
 通知要求,各有关出版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承担重点图书选题的出版单位,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百种重点图书”选题的出版工作,对正在出版过程中的重点选题,要制定完成时间进度表,由专人负责督促检查,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好书稿内容、编辑加工、印制等环节,确保重点选题高质量、高水平出版。同时,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各出版单位,要加强对重点选题的内容把关,严格遵守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确保“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百种重点图书”史实准确、观点和导向正确。凡属重大选题备案范围的,必须严格按规定履行重大选题备案手续。各地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重点选题出版的检查指导,在履行备案手续时要尽量简化手续,缩短时间,保证重点选题按期、保质出版。
 新闻出版总署将于10月在北京隆重举行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重点图书出版座谈会,并在会上展示重点图书。通知要求,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新华书店要在10月中下旬,组织好各地中心城市书店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百种重点图书”的展示、展销活动,并督促有关出版单位和发行部门做好重点图书的宣传、发行和货源储备工作。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要组织相关媒体,集中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百种重点图书”的宣传、展示活动。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09年5月8日
本版责编:江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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