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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佳”图书出版单位这样产生——全国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全记录 - 业界观察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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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佳”图书出版单位这样产生——全国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全记录
新闻出版总署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办公室
2009-08-11 14:38:06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09年8月10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出版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我国图书出版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引导出版单位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运行机制,推动出版产业的繁荣发展,新闻出版总署组织各方面专家制定了《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办法》,结合行业实际,决定对全国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开展首次等级评估工作。
 新闻出版总署等级评估办公室自2008年6月正式启动首次评估工作,组织协调各出版单位及主管部门和社会专家积极参与,并委托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中国编辑学会和中国版协科技委员会等3家中介机构,对全国500家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2006~2007年度出版综合情况和整体水平实施了等级评估。其他80家出版社中,有30家副牌社不是独立法人单位,不参评;50家单位暂时难以确定其性质,未参评。经过全国出版界和各方面专家一年的共同努力,评估工作已圆满结束。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出版业开展的一次具有开创性的重要工作,它标志着中国出版企业评估制度已正式建立,必将对我国出版业的改革、发展和管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背景】由粗放到精细 反映企业水平实力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对图书出版单位的管理,经历了一个从定性管理向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科学管理的转变。从1993年开始实行的全国优秀出版社和良好出版社的评选活动,拉开了对图书出版单位评比的序幕。前后3次评选活动,共评出45家优秀出版社和100余家良好出版社。这些优秀出版社和良好出版社,在图书出版社中曾经发挥了示范作用。
 优秀和良好出版社的评选方法,在当时的形势下,对促进图书出版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对出版社也发挥了一定的激励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变化,这种评选方法的局限性也逐步显现出来,由于评选条件比较笼统,定性指标多于定量指标,难以反映出版单位的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
 近年来,随着出版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图书出版单位转企改制的力度不断加大,绝大多数出版单位都将转制为企业,成为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如何培育和重塑市场主体,规范企业行为和行业秩序,推动出版改革?如何根据市场和企业发展状况来优化和配置资源,推动产业发展?如何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使管理方式适应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实现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的转变,从传统的粗放型管理模式向精细化管理模式的转变,从传统的定性评价向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体系转变?这些都需要我们尽早出台新形势下关于出版单位更加科学的评估体系和评估办法。这是出版管理部门迈向市场化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行政部门制定政策和产业规划、加快行业发展的重要依据。

 【框架】先分类后排队 三大指标测评能力
 等级评估是对出版单位综合实力和竞争能力的一种定量化评定办法。由于我国出版单位成立时的部门与行业分工特点,决定了长期以来出版单位发展的差异性和等级评估标准的类别系统差异,不同类别的出版单位具有不可比性,我们不能简单地采用“综合排队制”的评估办法,而是采用了“分类排队制”的评估办法,也就是按照一定的指标体系,对出版单位进行分类后再排队打分,根据排队的名次进行定级。首先将出版单位按公益性出版单位和经营性出版单位进行划分,然后将经营性出版单位划分为社科类、科技类、教育类、少儿类、文艺类、美术类、古籍类、大学类8个类别,分别按类进行评估。按照分类评估排队结果,将图书出版单位的评估分为4个等级,由高到低,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各等级分别约占全国图书出版单位总数的20%、35%、40%、5%。少数公益性出版单位的考核评估办法待条件成熟后另行制定。第一次主要是对绝大多数经营性出版单位进行分类评估。
 指标体系由图书出版能力(390分)、基础建设能力(230分)、资产运营能力(380分)和附加项目(30分)等方面组成,25项评估指标,44个得分点,共计1030分。参评单位的等级评估得分,由评估的单项总分相加得出。
 评估指标体系中的图书出版能力包括图书内容质量、专业品牌特色、重点图书出版情况、获奖图书情况、图书再版重印率、图书销售、版权输出、图书编校质量、图书印装质量等9项要素;基础建设能力包括社领导岗位培训、主业人员持证上岗、编校人员职称结构、从业人员受表彰情况、制度建设、信息化及数字化建设、办公条件、单位受表彰情况等8项要素;资产运营能力包括净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销售收入增长率、图书单品种平均利润、速动比率、主营业务销售收入等5项要素。此外还有违规记录项即违纪违规和降级项,相应减分或降级。对以上选取的25项要素,是经过专家多次科学测评后确定的。
 可以说,这个以“三大能力”为基本内容、25个项目为支撑的评估指标体系,能够较为全面、科学、公正、客观地量化评估全国经营性出版社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体现了两个效益的统一,体现了决策功能、效益功能和监督功能的统一,确保了评估的正确导向。如在社会效益方面设计了图书内容质量、重点图书出版情况、图书获奖情况及社会公益事业参与度等诸多指标。同时,在经济效益方面,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设计了图书销售排行、资产经营能力等多项指标。

 【过程】广调研下苦功 制度出台慎重严谨
 从2003年开始,新闻出版总署就开始着手研究制定图书出版单位的评估制度。在总署党组的统一部署和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副署长邬书林等领导的亲自指导下,评估制度起草小组历经五载,通过广泛调研,听取出版单位、管理部门和社会专家的意见,参考其他行业部门的评估办法,组织各方面反复论证后,经过专家的科学设计,最终形成了一套定量与定性、项目加权重相结合的科学评估体系。
 由于该项工作的创新性和图书出版行业的特殊性,评估制度起草小组的同志投入了巨大的精力,评估办法重大修改就达10多次,召开座谈会20余次,参与讨论的学者及出版单位、管理部门的专家代表100多人,参与起草的有20多人。
 从2003年至今,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制度的调研和制定过程大体经历了如下3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探索成形阶段,时间为2003年~2005年。确定了对出版社的评估要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重和坚持量化考核的原则。草拟了评估内容的初步框架。这个阶段召开了10余次座谈会,其中有部分出版社社长、部分出版社的财务处长和有关专家学者等。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以“量化打分,综合排队”为基础的等级评估初步框架。
 第二阶段是思路调整阶段,时间为2006年。根据出版发行体制改革的新要求和对等级评估制度的进一步论证,经听取有关专家、学者和出版单位代表意见,提出了对经营性出版单位实施分类评估和“排队制”为基础的评估框架。尤其是对评估的对象、分类原则、考核方法、记分标准等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和完善。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将出版单位按照经营性和公益性两大类别区分,先对经营性单位进行评估,后开展公益性出版单位的评估。并将经营性出版社划分为大学类、社科类、科技类等8个类别分别评估,制定了评估工作的系列文件。
 第三阶段是完善细化阶段,时间为2007年~2008年。通过进一步征求地方管理部门、出版单位、专家学者等各方面意见,对评估办法和实施细则进行完善和细化调整,使之更符合图书出版单位实际。自2007年下半年起,我们召集出版社的代表再次征求意见,多次聘请有出版经验的出版社社长研究评估办法。为了使评估办法更趋于合理,还对134家出版单位进行了初步测评,测评结果表明评估指标的设立和评定比较理想,与出版社的现状及行业公认度大致相符。又根据测评结果对评估指标和评分细则进行了完善。在完稿的基础上还正式征求了总署有关司局、中国版协、中国编辑学会、中国图书评论学会、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中宣部出版局以及总署有关老领导的意见。5年的反复研究和论证说明,出版单位评估制度的建立和正式出台是非常慎重严谨的。

 【做法】建体系打基础 评估进程科学严密
 新闻出版总署高度重视这次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的等级评估工作。为确保评估工作规范、公开、科学地展开,评估工作始终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分类评估;坚持量化评估。评估程序大到总体部署,小到各个阶段、各个环节,都严格执行统一的办法、规则、细则、方案、方法及要求。3个中介机构虽然同步展开工作,但做到了有章可循,忙而不乱。
 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突出抓了以下几点。
 一是建立高效运转的评估组织体系,选好评估中介机构和评估专家。新闻出版总署成立了评估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及时选定中国编辑学会、中国版协科技出版工作委员会和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3家中介机构全权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建立专家数据库,严格选聘评审专家,采取中介机构差额提名,上下共同协商确定人选的办法,组成了由78名专家参加的结构合理、知名度较高、权威性较强的专家评估队伍;依托各省(区、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及中央在京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所辖出版单位填写《评估登记表》,填报评估数据,并予以审核,对部分项目进行初评,为中介机构实施评估提供了重要参考。通过以上做法,形成了纵向贯通、横向以中介机构为主体的评估体系,为高效、公开、公正、公平评估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打牢扎实可靠的评估工作基础,确保数据准确。为使各项评估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依据总署颁布的评估办法制定了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实施方案》、《评估规划》、《评估细则》、《计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确保了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为确保评估数据准确可靠,对所有评估材料相关数据统一填报口径、统一核查依据、统一办理登记手续,进行逐单位、逐项目、逐数据审核,对错漏项目及数据进行核实确认和退改;为了确保数据准确,评估办公室会同中介机构,组织财务、审计人员共12个小组,对全国500家经营性出版单位的财务数据,进行了普遍核查,由各单位签字盖章确认,从而较好地保证了评估数据的准确可靠。为了科学准确地运用好各类评估数据,设计和建立了评估工作数据库和评估软件,为实现科学、公正评估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
 三是按照规定程序科学严密地组织实施评估。首先由评估办公室对各中介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掌握评估标准,认真审阅评估材料。在此基础上,3家中介机构实施集中封闭评估打分。集中评估打分的主要做法是:对定性评估项目由专家评估组负责评估,采取专家投票打分法和专家集体议定法的评估方法产生评估分数;对客观数据的项目评分由各中介机构的评估工作组负责审核数据并计算核准分数。同时加强评估现场的专家咨询、现场监督工作,邀请了总署纪检组、计财司、人事司和中央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整个评估工作做到了同步展开,做法一致,标准统一,有条不紊。在此基础上,产生了首次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评估结果。此次评估充分体现了3个突出特征,即评估工作和评估数据的权威性、评估过程的公开性、评估对象和内容的全面性。

 【结果】八大类四等级 正面引导鼓励先进
 首次经营性出版单位等级评估,按照社科、科技、大学、教育、古籍、少儿、美术、文艺等8个类别,对全国500家经营性出版单位进行了等级评估,共评出一级出版单位100家,占20%;二级出版单位175家,占35%;三级出版单位200家,占40%;四级出版单位25家,占5%。一级出版单位中,社科类31家、科技类18家、大学类20家、教育类6家、古籍类4家、少儿类6家、美术类6家、文艺类9家。本着以正面引导为主、以鼓励先进为主、以有利于长远发展为主的原则,对100家一级出版单位,授予“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的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以发挥其在全国出版界中的示范作用。8月11日起,对“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在《中国新闻出版报》和总署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7天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后,再正式发文表彰。考虑到各出版单位经营状况不同,为了便于出版单位更好地经营和发展,对其他等级的评估结果拟在行业内部,通过适当方式,通报给出版单位及其主管、主办单位。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09年8月10日
本版责编:江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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