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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增聘六千返乡毕业生到村工作 聘用期间解决生活补贴 标准高于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平均水平 - 教育新闻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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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增聘六千返乡毕业生到村工作 聘用期间解决生活补贴 标准高于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平均水平
2009-10-28 11:43:02  来源:中国教育报2009.10.28 
 
 本报乌鲁木齐10月27日讯(记者 蒋夫尔)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七届八次全委会议上了解到,自治区决定加大实施一村一名高校毕业生计划力度,2009年至2010年,在原计划数的基础上,再选聘6000名返乡高校毕业生到村工作。据悉,聘用期间解决生活补贴,补贴标准高于自治区公益性岗位平均水平,并交纳“三金”。

 据了解,自治区加大力度推行“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就业计划,旨在帮助回原籍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有关负责人介绍,到新疆农村就业的毕业生,可通过法定程序安排担任村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到城市社区就业的毕业生,可安排担任社区支部书记助理或主任助理以及其他公益性岗位,其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人事档案由县级人事部门管理。

 对自愿到自治区四、五、六类地区县以下(六类地区含县级单位)基层单位工作的高校专科毕业生连续工作满4年、本科毕业生连续工作满5年后,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自治区财政代为偿还。

 据了解,今后自治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公务员和工作人员,主要从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中招录。对已经招录到县级以上党政机关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将安排其到基层单位工作两年。

 来源:中国教育报2009.10.28
本版责编:姜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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