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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出台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 - 教育新闻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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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新闻
教育部出台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
记者:焦新
2011-02-21 10:12:20 来源:《中国教育报》2011年2月20日
教育部日前出台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卓越计划)的若干意见,对实施卓越计划作出全面部署。意见提出,要以实施卓越计划为突破口,促进工程教育改革和创新,全面提高我国工程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我国从工程教育大国走向工程教育强国。
教育部将联合有关部门成立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委员会,主要负责卓越计划重要政策措施的协调、制定和决策,重要问题的协商解决,领导卓越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联合中国工程院成立卓越计划专家委员会,总体指导卓越计划的规划和实施工作;联合行业部门成立行业卓越计划工作组、专家组,负责行业内卓越计划实施工作的研究、规划、指导、评价。教育部还将成立卓越计划专家工作组,负责卓越计划实施工作的研究、规划、指导、评价。
制订卓越计划培养标准。培养标准分为通用标准和行业专业标准,其中,通用标准规定各类工程型人才培养都应达到的基本要求;行业专业标准依据通用标准的要求制订,规定行业领域内具体专业的工程型人才培养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建立卓越计划质量评价体系,参照国际通行做法,按照国际标准对参与专业进行质量评价。评价不合格的专业要退出卓越计划。
参与高校依据本校卓越计划培养标准,遵循工程的集成与创新特征,以强化工程实践能力、工程设计能力与工程创新能力为核心,重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创立高校和企业联合培养机制,共同制订培养目标、共同建设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同实施培养过程、共同评价培养质量。要积极推动工程教育向基础教育阶段延伸,为中学培养懂得工程技术的教师,帮助中学开设工程技术选修课程。参与卓越计划的学生,可从校内各专业、各年级中遴选,举办普通专科起点升本科教育的参与高校也可少量招收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的高职学生。
鼓励参与卓越计划的企业建立工程实践教育中心,承担学生到企业学习阶段的培养任务。教育部将联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参与企业建立的工程实践教育中心,择优认定为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鼓励省级人民政府择优认定一批省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给予企业一定的支持。卓越计划企业应根据校企联合培养方案,落实学生在企业学习期间的各项教学安排,提供实训、实习的场所与设备,安排学生实际动手操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接收学生参与企业技术创新和工程开发。
教育部将对卓越计划提供支持政策。对具有开展推免生工作资格的高校,在推荐生名额安排上重点支持专业学位的发展;支持高校按照实施卓越计划的需求,改革工程类学科专业教师入职标准及职务聘任、考核和培训的相关办法;优先支持卓越计划高校参与专业的学生国际合作交流,包括公派出国留学、进修、实习、交换学生等;支持卓越计划企业开展在职工程师培训,提高在职工程师的理论水平,协助企业掌握新技术、新装备;参与企业依据高校、企业、学生三方签订的联合培养协议,可以享有优先聘用权。
据了解,卓越计划于2010年启动,实施期限为2010至2020年,实施的层次包括工科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三个层次,培养现场工程师、设计开发工程师和研究型工程师等多种类型的工程师后备人才。
来源:《中国教育报》2011年2月20日
本版责编:江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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