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选择类型
出版社
代办站
普通会员
中国大学出版社协会
|
首页
|
宏观指导
|
出版社天地
|
图书代办站
|
教材图书信息
|
教材图书评论
|
在线订购
|
教材征订
搜索
新闻
图书
ISBN
作者
音像
出版社
代办站
教材征订
分类查询
综合查询
购书
请登录
免费注册
客服电话:010-62510665
62510769
购书指南
购物车
我的订单
征订单
存书架
小团购
二手书
优惠活动
关于我们
三部门通知要求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 - 教育新闻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主页
>
教育新闻
三部门通知要求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
焦新
2002-12-04 17:30:50 来源:
司法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中央综治办协调室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为每位法制副校长订阅一份《法制日报》。
通知指出,党的十六大报告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要求完善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加强对法制副校长的培训和必要的考核,努力提高法制副校长的业务素质。《法制日报》、《长安》杂志是中央政法委的机关报和机关刊物,是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重要阵地。为进一步贯彻十六大有关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精神,落实好四部门的《意见》,扩大《法制日报》、《长安》杂志在法制副校长中订阅的覆盖面十分必要。学校应为法制副校长订阅一份《法制日报》和《长安》杂志,以便及时了解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方针和国家法制建设情况,更好地借鉴外地的工作经验,丰富教学内容,进一步搞好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
摘自:《中国教育报》2002年12月4日
本版责编:江蕾
相关评论
发表评论
发送新闻
打印新闻
上一条
下一条
关闭
全国大学出版社
北京
安徽
重庆
福建
广东
甘肃
广西
贵州
河南
湖北
河北
海南
香港
黑龙江
湖南
吉林
江苏
江西
辽宁
澳门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四川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天津
台湾
新疆
西藏
云南
浙江
|
我的帐户
|
我的订单
|
购书指南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敬告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版权所有 © 2000-2002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京ICP备10054422号-7
京公网安备110108002480号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234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130369号
技术支持:
云章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