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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下发通知要求:切实做好两个新条例学习贯彻和实施工作 - 出版新闻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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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下发通知要求:切实做好两个新条例学习贯彻和实施工作
记者:曾革楠
2011-03-30 14:49:07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11-03-30 
 
 3月29日,新闻出版总署下发《关于学习和贯彻实施国务院修改的〈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通知》,就做好两个新条例的学习和贯彻实施工作作出要求。
 《通知》指出,《出版管理条例》和《音像制品管理条例》是我国新闻出版管理的主要行政法规,这两部条例的修订是适应新闻出版业改革全面推进、新媒体新业态加快发展和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加强行业监管的需要而进行的,是新闻出版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两个新条例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扎实抓好学习和贯彻实施工作。
 《通知》强调,总署已经根据两个新条例修订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音像制品进口管理办法》、《订户订购进口出版物管理办法》,还将根据两个新条例的规定和授权,制定或修订中小学教科书出版发行管理办法、接受境外机构或者个人赠送出版物的管理办法、网络出版审批和管理办法等配套规章,完善两个新条例设定的有关行政许可项目的具体办理要求。各地也要根据两个新条例的规定和授权,抓紧清理现有的地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与两个新条例不一致的要尽快修订或废止。
 《通知》指出,两个新条例对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职责有很多新要求、新表述,特别是在准入退出管理、出版物质量监管、综合评估、出版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强化了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职责。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对照新条例,认真梳理本机关、本部门的行政许可、监督管理等各项职责的变化情况,深入研究法规修订后对日常工作程序、工作条件等提出的新要求,落实各项工作职责,完善细化工作流程,加强协调配合,保证新条例的顺利施行。各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要按照新条例的要求,加强对所属出版单位出版活动的管理,并配合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督促所属出版单位执行各项管理规定。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11-03-30
本版责编:江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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