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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斌杰:给新闻出版业更多自主权
2002-12-11 09:39:49  来源: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柳斌杰日前表示,新闻出版业内部机制改革、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要有大突破;一些发行集团2-3年内很可能上市;国务院正在制订、修改关于著作权、印刷、出版、发行等方面的法规;考虑到中国国情,目前还不会制定《新闻法》。
 人们一般认为,中国的新闻出版业与国民经济其他领域相比改革相对保守。而适逢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一年,新闻出版的产业化认识正在被不断深化。

年内允许外资进入分销发行

 记者:根据一年前中国入世时的承诺,新闻出版领域将在一年后对外有限度地逐步开放。新闻出版总署在这方面有什么最新的政策?
 柳斌杰:入世承诺中涉及出版业的,主要是出版物贸易、分销服务和版权保护的开放,挑战较大的是出版物分销服务的开放问题。
 出版物分销服务业,我们承诺入世一年后开放一部分城市的分销市场,3年后零售领域全部放开;第3年,出版物批发也要放开;5年后,出版物的分销企业在数量、范围、股权方面不再进行限制。我们目前正在做的就是落实承诺。
 一是制定相应政策。现在正在制订外资进入出版物分销发行领域的“暂行规定”。
 二是试点。我们早已允许国内各种资本进入出版物的发行领域,中国已经有了5.7万多个个体私营的书店、音像店,是国有店的4倍还多。现在则在外资进入方面进行试点。当然试点中首先会允许港澳台资本进入,凡是外资享受的政策,将首先向港澳台资本开放。
 三是向外资开放的准备。入世5年内,主渠道还是国有资本控股,其他国有企业也可以控股。

 记者:这个“暂行规定”大约什么时候施行?
 柳斌杰:将在年底前颁布。目前已经有一批外资企业向新闻出版部门提出申请。只要符合条件,总署会予以批准。一些大型新闻出版单位经营性的子公司和香港企业集团,有希望成为第一批获准的出版物分销合资企业。
 我们的原则是出版物的编辑业务和经营业务相对分开,一切外资都不准进入编辑业务。全世界140多个世贸成员中,也只有7个国家承诺开放出版物编辑业务,但市场都是开放的,我们也是遵循这个惯例。

考虑给优秀记者百万年薪
 
 记者:要与跨国企业竞争,你认为中国的新闻出版业目前最需要做些什么?
 柳斌杰:需要在体制上进行改革。首先要政企分开,管办分离;第二要实施“集团化战略”,组建集团,集中资源优势;第三要深化内部机制改革、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要有大突破。
 新闻出版是高智力产业,人才是关键,竞争主要是人才的竞争。外资企业推行人才的“本土化”,高薪聘请优秀的主持人、记者、编辑是很有道理的。我们就要应对,中国的新闻出版单位要建立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机制,能不能推出首席记者、首席编辑?能不能给有贡献的优秀人才100万元的年薪呢?这就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
 中国出版物发行的主渠道领域正在进行几项改革,新华书店要改造成股份制公司。一切分销企业都要推向市场,学会竞争。我们还要大力发展连锁经营、集中配送,加快物流业的现代化。

发行集团2-3年内可能上市

 记者:目前我国在新闻出版领域建立一些集团,这些集团是否有上市的可能?
 柳斌杰:目前仅仅是集团化的第一步。我国已经组建了38个报业集团、7家出版集团、1家期刊集团以及5家发行集团,很快还会有几家集团获得批准。在未来3-5年内,中国将建立100多个新闻出版集团。
 现在的集团化大多数只解决“政企分开,管办分离”的问题,还没有达到公司制改造的水平,真正的法人治理结构还没有建立,比如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产权问题还没有解决,还谈不上上市。下一步,在条件成熟时,我们会选择一些效益好、市场化程度高的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准备上市。

 记者:有没有报业集团作为上市试点?
 
柳斌杰:没有。地方上对新闻出版的改革还是有顾虑的。新闻出版总署督促几个省给予新闻出版单位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当地政府有顾虑,怕局面不好控制,拖了几年都不办。市场化比较好的四川新华书店发行集团,最近省政府才授权资产经营,这算是走出了一大步。

给新闻出版单位更多自主权

 记者:当我们的出版物分销业市场化后,势必对上游的编辑业务增加压力,但是现在很多出版社、报纸期刊等的编辑部门抱怨“管得太严”。这个矛盾如何解决呢?
 柳斌杰:过去,我们政府在产业方面的政策不明确,对一些出版物的生产管得过死。现在正在改革。从管理上来说,要减少政府审批项目,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的做法要改。比如一些项目选题、版面都要批准,管得过死,影响效率。现在正在清理一些审批项目,解决高度集中的办事方法,给予新闻出版单位更多的自主权和发展权。
 限制发展的第二个方面是体制问题,新闻出版单位部门所有、单位所有,每个社都有一个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的性质决定了出版物的性质。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过死,主管单位还要加码,无所适从。现在实行集团化就是要打破行业限制、条块分割和地区封锁。
 第三,过去在计划经济下配给资源,政府垄断保护,使新闻出版单位只生不死,这是造成低水平重复、浪费资源的主要原因,这些都影响了新闻出版事业的发展。
 现在国务院正在制订、修改关于著作权、印刷、出版、发行等方面的法规,改变过去“领导一句话就会决定一张报纸、一本书的命运”的做法。

目前不会出台《新闻法》

 记者:关于中国的新闻立法问题,能否透露一些信息?
 柳斌杰:《新闻法》在大多数国家都没有。新闻自由的含义太广,理解多有不同,中国出台《新闻法》条件还不成熟,过早出台可能不利于新闻传播的发展。
 不过,新闻出版总署近来正计划邀请几家外国中介调查公司来中国成立合资公司,以社会中立者的角度调查中国的新闻出版市场,规范虚报发行量及其他混乱行为,进一步培养诚信服务、敬业奉献的职业风尚。

新闻出版行业思想解放还不够

 记者:统计资料显示,中国传媒业1998年利税首次超过烟草业,成为中国排名第四的支柱产业,并将成为21世纪中国的支柱产业。你同意这种观点吗?
 柳斌杰:新闻出版确实是个很大的产业,除了搭载的内容属于文化意识形态,其他生产的整个链条都是产业,是新经济的主要内容和重要组成部分。
 过去我们过分强调意识形态,忽视它的商品属性、产业作用。如果不把新闻出版当作产业,就没有发展。新闻出版是知识密集型产业,目前利润较高,是因为政府政策保护,还不是真刀实枪的竞争。
 同国民经济其他领域相比,新闻出版行业思想解放还不够,影响了新闻出版业的发展。去年以来,中央发了文件,对新闻出版业的发展指出了明确的方向,这两年发展变化很大,从上到下,改革愿望强烈。很多省加大投入,民间资本也参与建设出版物分销网络。
 目前正处于变化的时期,大家正在解放思想,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寻找发展的出路。不会倒退回去了。到2010年,新闻出版业将完全成为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个充满活力的产业。

我们应当有一种紧迫感

 柳斌杰:我国的新闻出版业是意识形态领域的阵地,是创造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的新兴产业,也是先进生产力的推动者和先进文化的建设者。目前虽然只向外资开放分销领域,但是会对各方面产生很大影响,今后3到5年是关键时期。搞得好,我们的新闻出版业增加了活力、壮大了实力、提高了竞争力,就能和西方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一起竞争;搞不好,会很被动。市场竞争不同情弱者,我们应当有一种紧迫感。

摘自:《中华读书网》2002-12-10
本版责编:江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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