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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全面推进 最后一个堡垒将如何攻克? - 业界观察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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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全面推进 最后一个堡垒将如何攻克?
记者:王玉梅 王玉娟
2011-07-26 16:54:09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11-07-26 
 
 编者按:近年来,业界乃至社会对于非时政类报刊转企改制的关注始终热度不减。7月20日,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在全国新闻出版局长座谈会上公布了非时政类报刊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标志着这项改革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
 此消息一出,非时政类报刊转企改制再度成为热点话题。这项改革究竟将如何推进?目前各地的进展情况如何?已经实施转企改制的报刊出版单位是否尝到了改革的甜头儿?在改革实践中他们又有着怎样的体会和感受?本文围绕非时政类报刊转企改制这一主题,通过政策解读、个案剖析、问题梳理,以期为这些问题找到答案。
 继去年年底图书出版单位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后,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一直备受各方关注。这是一场比图书出版单位体制改革涉及面更广、影响更大更强的改革。改革将遵循哪些原则和目标?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如何画就?将怎样保障职工利益?改革的难点何在?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7月20日~21日在重庆举行的全国新闻出版局长座谈会上,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明确提出:“推进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是全国文化体制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今年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核心工作。”会上还正式公布了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标志着这项改革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在全面部署工作的同时,有关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改革的一系列细节规定终于露出神秘的面纱,关于改革的种种疑问由此有了更为明确的答案。

 涉及4000多家出版单位
 改革的落脚点是让全国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成企业,成为市场主体。
 非时政类报刊是重要的舆论宣传阵地,是很多新闻的首发地。长期以来,涉及这一领域的改革,更多停留在机制改革的层面。现在,按照“由易到难、加快推进”的原则,新闻出版体制改革从印刷复制到发行、出版领域改革全面完成后,进入了攻克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这一最后堡垒的关键时刻。
 2011年5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1]19号文,以下简称“19号文”)印发,明确了改革的目标任务、实施办法、政策保障和组织领导,成为撬动这一堡垒的纲领性文件。随后的6月24日,中央召开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改革在操作层面有了更加明确的依据。按照中央精神,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的方针是“分类、分批改革”。那么,这次改革的影响面究竟有多大?
 全国新闻出版局长座谈会期间,新闻出版总署有关方面负责人曾就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做出专门说明。该负责人强调,“本轮改革有几个关键词值得注意: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和体制改革”。也就是说,改革的落脚点是让全国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成企业,成为市场主体。
 尽管大名单(中央各部门各单位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制名单)尚未出炉,但业界早有共识,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的比例非常小,绝大多数报刊出版单位将被纳入转企改制范畴。这也意味着,改革的最终对象将锁定为全国1.2万多家报刊背后的4000多家出版单位,改革后,报刊出版单位的数量肯定要减少。
 中央希望,通过这一轮改革,解决在现行体制机制约束下报刊出版业发展中存在的数量过多、规模过小、资源分散、结构不合理、市场竞争力弱等突出问题,增强报刊传播力和舆论引导力,提高报刊出版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中央地方同步推进
 首批转企改制的中央各部门各单位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在8月底前报送改革方案,年底前完成转企改制任务。
 与图书出版单位体制改革把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单位放在最后不同,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明确提出,“中央和地方同步推进,分批次进行”。
 柳斌杰在全国新闻出版局长座谈会上强调,首批转企改制的中央各部门各单位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在8月底前报送改革方案,年底前完成转企改制任务。各地改革整体方案也按这一时限要求抓紧办理。今年年底,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组织对首批转制单位改革情况进行督查。要实行台账管理,随时掌握改革动态,及时检查督办,确保实现改革目标。2012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制任务。
 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产业发展司司长范卫平说,有关文件相继出台后,各地积极部署,中央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各地区均已行动起来。山东、湖南等地公布了本地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制名单,中央也将很快公布名单,下发转制规程。
 事实上,在中央和地方,一部分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已经开始转企改制。今年4月,人民日报社主办的中国汽车报社率先完成转企改制任务,并已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此后的5月,新闻出版总署下属的中国新闻出版报社也在京挂牌为中国新闻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成为中央级媒体转企改制的另一个先行者。
 湖南省新闻出版局局长朱建纲介绍,目前,湖南省共有报纸88种、期刊248种,31种期刊所属的出版单位已完成转制,全省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名单已经出炉,明确了第一批、第二批转企改制的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在福建,也有13家报刊出版单位先行完成了转制。重庆市新闻出版局局长杨恩芳告诉记者,重庆是最早列入文化体制改革的试点城市,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先于全国5年开展,目前全市54家经营性非时政类报刊中已转制33家,即将转制11家,预计今年可以基本完成全部转制工作。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沈建国也表示,该省近期会同省委宣传部,及时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连续召开了6个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负责人座谈会,进一步征求意见,完善方案。对地方积极部署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工作,柳斌杰特别提出表扬,称各地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工作水平明显提高,发展思路更加清晰;改革自觉性大大提高,推出了一些新的举措。

 按性质分期分批改革
 分期分批改革,更便于操作,前一批次积累的经验可以直接应用于后面批次的改革。
 按“19号文”,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根据报刊的不同性质和功能,分期分批进行转制。省级、副省级和省会城市党委机关报刊所属的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文化、艺术、生活、科普等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专业技术性较强的行业性报刊出版单位,隶属于企业法人的报刊出版单位,要先行转制。鼓励和支持其他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申请先行转制。晚报、都市类和财经类报刊不同于一般非时政类报刊,承担着重要舆论引导职责,按照有利于做大做强主流媒体的要求,中央各部门各单位所属的都市类和财经类报刊、省级和副省级及省会城市党报党刊所属的晚报、都市类和财经类报刊等出版单位,经批准可进行转制。
 “分期分批改革,更便于操作,前一批次积累的经验可以直接应用于后面批次的改革。”在座谈中,局长们对分期分批改革都深表赞同。一些地方已经有了比较清晰的思路。宁夏回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局长朱昌平表示,将积极推进本区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改革,根据宁夏实际制定更加具体的政策——范围不能缩小,也不能任意扩大;进度不能拖延,也不能不顾条件地搞一步到位。要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进行改革,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不“翻烧饼”。
 湖北省则计划分“三步走”完成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制,第一步,今年年底前初步完成省级、副省级和省会城市党委机关报刊所属的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文化、艺术、生活、科普等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专业技术性较强的行业性报刊出版单位,隶属于企业法人的报刊出版单位的先行转制工作。属于这一类的非时政类报刊共有123种。湖北日报传媒集团主动要求把其所属的晚报、都市类和财经类报刊出版单位的转制工作纳入第一步进行。第二步,着手进行市州党报所属的晚报和地市级报刊出版单位的转制工作。属于这一类的非时政类报刊共有17种。第三步,进行科研部门和高等学校主管主办的非独立法人科技期刊、学术期刊编辑部的改革。属于这一类的高校校报、学报、学术类期刊254种。

 适用出版改革优惠政策
 文化体制改革,尤其是图书出版单位体制改革的有关优惠政策,适用于本次改革。
 对于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相当多的单位在等,等的就是政策,尤其是优惠政策。近日,政策保障终于明朗,新闻出版总署改革办有关负责人明确指出,文化体制改革,尤其是图书出版单位体制改革的有关优惠政策,适用于本次改革。
 而这些优惠政策,指的就是业界熟知的“国办114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114号)。“19号文”同时指出,在中央各部门各单位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制中,有关配套政策可按照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体制改革的有关政策和做法办理。同时,鼓励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各地区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更加有利于改革的具体政策或实施细则。新闻出版总署有关负责人表示,新闻出版总署还在积极争取优惠政策延期问题。
 “无论是时政类报刊还是非时政类报刊都是舆论宣传的阵地,一切改革都要坚持以人为本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妥善处理好转制单位员工的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朱昌平的话代表了众多新闻出版局局长的心声。有关文件也对此充分考虑,优惠政策在为单位提供更好发展条件的同时,也为员工个人解决了后顾之忧,如优先考虑在本部门本系统内部安置,对自谋职业的,由主管主办单位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支付经济补偿、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等。
 各地也都表示,在推进改革中将充分用好中央政策,借鉴其他省(区、市)改革先进单位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力争做到让大家在收入上有盼头,在社会保障上无后顾之忧,要采取综合措施让“单位人”顺利地过渡为企业人和社会人。

 整合资源不搞一刀切
 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报刊编辑部原则上不单独转制,区别不同情况并入其他新闻出版传媒企业或予以撤销。
 本轮改革的一大特点就是要与整合资源、优化结构结合起来。国家鼓励和推动以党报党刊所属的非时政类报刊及实力雄厚的行业性报刊出版单位为龙头,对本区域本行业的报刊出版资源进行整合,培育形成一批大型综合性或专业性报刊出版传媒集团公司;引导和鼓励非时政类报刊出版企业加入大型报刊出版传媒集团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有关政策并没有对资源整合实行一刀切。“19号文”规定,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报刊编辑部原则上不单独转制,区别不同情况并入其他新闻出版传媒企业或予以撤销。党政部门主管主办、用于指导工作、面向本系统发送的非时政类报刊,转为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或并入党报党刊出版单位和其他新闻出版传媒企业。科研部门和高等学校主管主办的非独立法人科技期刊、学术期刊编辑部,另行制定具体改革办法。
 对实际推动改革时遇到的疑点、难点,新闻出版局局长们也在会上积极反映。比如,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长期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民营资本和境外资本违规进入、体制外违规办报办刊、出版权非法转让等问题能否得到彻底解决。对此,新闻出版总署有关负责人强调,报刊出版单位与主管主办单位应是隶属关系而不是挂靠关系。不具备资产重组条件的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制后原主管主办关系暂时不变。今后将探索建立主管主办管理体制与出资人管理体制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民间资本和境外资本则可以通过上市等中介环节加以规范解决。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11-07-26
本版责编:江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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