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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把义务教育看作公民权利和国家义务 - 教育新闻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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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把义务教育看作公民权利和国家义务
记者 谢湘
2002-12-13 15:35:29  来源: 
 
 “实现平等的、高水平的义务教育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今天,部分全国政协委员和来自教育部、财政部、国家计委的政府代表,教育学界、经济学界的专家及教育一线工作者在全国政协礼堂出席了以“关注中国义务教育”为主题的研讨会。与会代表畅谈学习十六大精神的体会,结合中国义务教育的现状,提出了很多值得思考和建设性的意见。
 全国政协副主席陈锦华在发言中指出,党的十六大召开以后,我们应对义务教育的重要性、紧迫性有更深刻的认识。十六大报告提出,要使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消除文盲。义务教育非常值得关注,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就会受到影响,同时也会影响到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的目标。
 全国政协副秘书长陈益群提出,应该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来认识义务教育的重要地位和基础性作用。他强调,如果说过去我们是从国民经济发展的需求来看待普及义务教育的,那么今天我们必须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国家的绝对义务来看待义务教育。不仅如此,平等的、高水平的义务教育还是通向广泛的社会公正、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
 当前,我国义务教育已进入攻坚阶段,占全国人口15%左右的老少边穷地区的义务教育问题、费税改革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问题,教育均衡化问题及提高义务教育质量问题等,将是“十五”期间我国义务教育面临的主要问题。与会代表提出,要解决这些问题,政府首先应该切实担负起责任,建立稳定的义务教育经费供给机制,消除体制性障碍,调动多方积极性,走出一条教育创新的道路。
 该研讨会由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中国经济社会研究会教科文卫体事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协报社联合主办,福特基金会协办。

摘自:《中国青年报》2002年12月13日  
本版责编:江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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