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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新闻出版总署正式出台了《关于加快出版传媒集团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我国自第一家出版集团成立后的13年间,主管部门首次就出版传媒集团改革发展出台的专门文件。业界认为,《指导意见》的推出恰逢其时,为出版传媒集团下一步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同时,纷纷期待后续相关细则出台,以便于实践中操作执行。
关键词1:时机准 自1999年上海世纪出版集团成立以来,目前我国大陆地区共有30余家出版传媒集团,这些出版传媒集团在短短十几年间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已成为新闻出版产业发展的主力军和新闻出版体制改革的排头兵。经历过公司制改造、股份制改造、上市融资后,不同的出版传媒集团对于未来的发展方式,如何进行产业调整和升级都在思考过程中。 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李朋义评价说,《指导意见》下发的时机很好,正值文化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突破的关键期,特别是十七届六中全会后,出版传媒集团正在寻求进一步做大做强之路,《指导意见》的出台对于出版界特别是各出版集团的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对于进一步做大资产规模、做优资产质量、做强资产主体起到重要的指导和带动作用。凤凰出版传媒集团董事长陈海燕认为,《指导意见》抓住了出版传媒集团这个“关键”,推动出版传媒集团加快改革发展的同时,能够极大地带动文化产业发展。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总裁童健把《指导意见》的出台看作是集团发展的一个极大机遇,“一定要把各项利好政策研究好用好,抓住机遇乘势而上。”
关键词2:举措细 《指导意见》全文6500字,共分8个部分32条,不仅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出版传媒集团发展的战略方向,指出了出版传媒集团加快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出了推动出版传媒集团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要求和主要目标,还紧密围绕“三改一加强,细化了推动出版传媒集团改革发展的重点任务。从如何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推进战略性改组、应用高新技术推动产业升级到怎样加强科学管理、拓展国际传播渠道实现多种方式“走出去”,可谓面面俱到。记者通过比较发现,以往零散见于各类文件中有关出版传媒集团改革发展的内容几乎都可以在《指导意见》中找到,不同的是,这些内容的表述更加严谨、归类更加科学。 《指导意见》的全面还体现在保障措施上。在《指导意见》中共有8条保障措施,从政策倾斜、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重大项目支持等各个方面为出版集团的改革发展“保驾护航”,这也是主管部门第一次如此全面地集中概括保障内容。采访中,许多相关人士都对此印象深刻,坦言“相当大程度上解决了发展的后顾之忧”。童健表示,浙江出版联合集团将充分研究《指导意见》,把文件里这些好的政策吃透,要有所作为。 在全的基础上,《指导意见》的内容还相当细致,这也是以往的文件中不多见的,如“支持出版传媒集团和大型电子商务企业进行战略合作和资源整合,构建线上流通和线下流通相结合的现代化出版物流通体系”、“鼓励建立科技工作战略规划,设立科研部门,完善科研制度,加大科研经费投入”、“支持出版传媒集团通过建立健全编委会,加强对内容资源的质量管理、品牌管理、版权管理”等等,不一而足。业内人士认为,这些细致全面的表述有利于出版传媒集团在实际工作中“按图索骥”,为寻找改革发展着力点提供直接而有效的参考。
关键词3:方向明 据新闻出版总署相关负责人介绍,《指导意见》的出台历时一年多,数易其稿,期间经过多次调研和面向新闻出版行业广泛征求修改意见及建议。因此,在全面和细致的基础上,《指导意见》还首次出现了一些新的提法。 李朋义认为,“允许国有出版传媒集团引进具备资质的非公有文化企业作为国有出版传媒集团的一个部门参与出版活动”,以及在股份制改造中“在国家政策许可范围内允许有序引入非公有制资本”实际上是重大的改革措施,“出版发行业30年来的发展充分证明了民营资本是中国出版发行界繁荣发展的一种基本力量,民营资本在发行渠道、内容和体制机制上为出版发行业的改革发展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和借鉴”,“有了文件的依据,在进一步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就能够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繁荣出版物市场”。陈海燕认为,这将在整体上提升、解放生产力,激活国有出版单位活力的同时又能保证民营出版正确的方向,“这个举措实际上把民营书业看作出版发行业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使其合法化”。 对于“允许条件成熟的出版传媒集团经过批准,探索试行经营管理层股权激励机制”,李朋义给予了高度评价,“股份制改造的实行在金融界的运用不亚于蒸汽机在工业领域的运用”,将进一步激发广大出版人把改革深入下去的积极性、主动性。陈海燕认为,经营管理层的股权激励将成为培植企业内生动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支持条件成熟的出版传媒集团跨行政区设立有出版权的子公司”、“推荐研发高新技术的出版传媒企业到创业板上市”、“鼓励和支持转企改制到位的新闻出版单位自愿加入各类出版传媒集团”以及“五跨”等内容,也都成为业界普遍较为关注的焦点。
关键词4:盼落实 振奋之余,很多人更关心《指导意见》的执行力度,“这么好的文件不能束之高阁,否则太浪费了”。有人建议召开研讨会,充分研究后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有人建议对文件要进行解释,比如“支持条件成熟的出版传媒集团跨行政区设立有出版权的子公司”中“条件成熟”如何理解?这些子公司如何审批、怎么挂牌;也有人建议,对国家级出版集团和地方出版集团的改革最好分层、分类指导,因为两者的前身、规模、资源都不一样;有人希望新闻出版总署能更多地考虑到地方出版集团生存发展空间的制约,在出版资源倾斜上多一些扶持。 令人欣慰的是,在提出这些建议的同时,许多出版集团已经开始了主动实践,在各集团今年的工作重点里有迹可循:一方面振兴传统出版,另一方面不约而同地发力数字出版;扎实推进有竞争力的现代企业制度;快构建信息化业务平台;“五跨”上已有诸多规划……
来源:《中国图书商报》201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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