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一部图书馆专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现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据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图书馆副馆长陈力对记者透露,《公共图书馆法》有望今年底正式公布。 陈力介绍说,目前,我国对图书缴送的规定、对图书馆的设置、权利、义务、服务等等都有相关规定,但《公共图书馆》将对图书馆的日常行为用法律进行规范。“比如说,这部法律有对政府的要求,以给图书馆、读者提供一个最基本的保护。对图书馆也有具体的要求,你依法保护读者的权利,也得接受读者的监督。” 另据介绍,“这部法律,从提出立法到如今已经十几年了。最早叫《图书馆法》,是一部涵盖所有类型图书馆的法律,但由于各方面意见不够一致,现在做的只是《公共图书馆法》,只是对公共图书馆进行规范,暂不涵盖其他类型图书馆,这是很遗憾的事情。”
来源:《北京青年报》2012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