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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刊发协拟更名中国出版物发协 - 出版动态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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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动态
中国书刊发协拟更名中国出版物发协
2010-04-01 10:36:42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10-04-01
本报讯(记者 姚贞)3月30日至31日,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李东东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第五次代表大会主席团执行主席杨牧之代表第四届常务理事会作工作报告。
李东东首先肯定了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的工作成绩,并对下一届理事会的工作寄予希望。她指出,发行协会担负着实施行业自律的重要职能,要围绕出版物发行的市场秩序,大力推动发行行业的诚信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着力解决发行行业诚信缺失的突出问题,维护会员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竭诚服务是协会的生命,希望新一届发行协会再接再厉,更好地为会员服务、为行业服务、为党和国家的大局服务。
李东东对下一步发行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发行工作必须坚持正确导向,注重“双效”的统一。要围绕党和国家的大局,多发好书,多发精品力作。下大力气做好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系列重要政治理论出版物的发行工作,下大力气做好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通俗化、大众化读物的发行工作。二是积极配合农家书屋工程建设,更好地为“三农”服务。发行协会和会员单位以及全行业都要积极配合好、办好农家书屋,围绕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积极培育农村出版物市场,推进农村阅读活动,更好地为“三农”服务。三是高度重视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的发行工作,大力增强民族团结。各大书城以及少数民族地区的发行企业,要把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的进销业务和宣传推广摆在重要地位,确保民文出版物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全面覆盖。四是加快转变产业发展方式,为发展文化产业作出更大贡献。发行企业要做大做强,通过整合资源、联合重组和结构调整等举措,营造跨媒体、跨行业、跨地区、跨国界、跨所有制的特大型发行集团和连锁经营体系。一般图书的经营,要靠做大做强上效益,靠知名品牌和经营特色上效益。
最后,李东东强调,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要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发行业协会的改革和发展,逐步建立体制完善、结构合理、行为规范、法制健全的行业协会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新闻出版事业建设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杨牧之在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后协会重点要抓好七个方面的工作:进一步加强协会组织建设,努力探索协会创新发展的途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出版物发行行业又好又快发展;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拓展展会功能,促进产业繁荣发展;大力开展理论研讨和征文活动,促进行业科学发展;继续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使“走出去”战略更富成效;狠抓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信息质量和水平。
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新一届理事会领导机构。杨牧之当选第五届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会长,王岩镔等19人当选为副会长,并选举产生了97名常务理事、302名理事。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章程》修改草案。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拟更名为中国出版物发行协会,经这次大会表决通过,报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后,由民政部核准使用新名称。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第四届理事会财务收支情况说明及会费收取标准和管理规定。中国编辑学会会长桂晓风、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沈仁干等及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215名代表出席会议。
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为何更名
链接
根据民政部规定:“社团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指出:“出版物发行是指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的总发行、批发、零售及与发行相关的出租、征订、附送、展销等活动。”当前,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许多书刊在保持纸介质的同时,已经发展为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等多媒体出版物。从行业的现状来看,不论纸介质出版物还是多媒体出版物,主要都是由发行行业来发行。因此,该协会改称“中国出版物发行协会”,符合国家有关名称与业务范围相一致的要求,也更加符合我国出版发行业的实际。
协会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民政部核准的、上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章程”第二条,已将“本会的性质”确定为“全国性的出版物发行行业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章程”其他各条凡是涉及“书刊发行”的均已改为“出版物发行”。这次修改“章程”,有必要把协会名称与“章程”内容更确切地统一起来。这样,也有利于同新闻出版总署对出版物发行行业的管理对口。
近几年,许多省(区、市)发行协会在换届时,已将书刊发行业协会改称“出版物发行业协会”。为了使全国发行行业协会的名称大体统一,协会有必要更名。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10-04-01
本版责编:江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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