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规定,以及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23号)的要求,经企业申报,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地方初审,专家评审以及公示等程序,人民教育出版社所属的人教云汉数媒科技有限公司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成为北京市2013年第一批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单位之一。
获评高新技术企业之后,人教云汉数媒科技有限公司将在税收、人才引进、资金支持等方面得到国家一系列优惠政策待遇。
来源:人民教育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