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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网络自助出版作为一种出版新生业态和模式,其长期保存活动是网络化、数字化环境对社会提出的新要求。必须建立网络自助出版物的缴存制度,并从制度、管理和技术层面上解决网络自助出版物的长期保存机制问题。 关键词:网络自助出版物 缴存制度 长期保存机制
网络自助出版是指作者利用网络平台创作发布自己的作品,以收费或者免费的形式向读者提供下载或在线阅读服务的一种新的出版模式n网络自助出版模式正形成一股出版潮流,成为数字时代的新兴出版业态和模式之一。
目前在世界范围内,网络自助出版发展趋势迅猛。2012年7月19日,培生以1.16亿美元现金收购自助出版服务提供商Author Solutions,Inc (ASI)。企鹅出版的首席执行官约翰·马金森(John Makinson)对此评价到:“自助出版已经成为了出版行业的主流”,“或许将成为出版经济中增长最快的领域”。[1][面对自助出版的财富蛋糕,不少美国主流出版商选择主动加入这一新兴的产业链中。如今电子书在美国图书市场的份额已接近30%,成千上万名作家选择自助出版模式出版发行自己的图书n鉴于网络自助出版良好的发展前景,国内外传统出版社与数字出版服务商都看好自助出版,纷纷参与到这一领域,试图抢占先机,如亚马逊Kindle direct pub1ishing和Create Space、Smashwords、Lulu、巴诺在线、苹果iBookstore等。[2]在国内,网络自助出版已初现端倪,在一些综合性投送平台、互联网出版平台、发行平台和自媒体发行平台上形成了一定规模的网络自助出版物。目前,国内涉足网络自助出版的网络平台有盛大文学云中书城、百度文库、中文在线17K小说网、方正番薯网、ePtlb360网站等。
网络自助出版物作为出版服务的一种创新形式,不仅仅是一种商业活动,更是人类文化成果的创新成果和形式,应该从保存人类文化记忆的角度建立网络自助出版物长期保存的机制。但网络自助出版物长期保存花费巨大,不可能单纯依靠商业机构去完成[3],因此必须建立网络自助出版物的呈缴制度和长期保存机制,以有效保护传承这种新的人类文化 成果。
一、网络自助出版物的呈缴制度
电子出版物呈缴制度是网络环境下保存和利用国家数字化科学文化遗产的重要制度。目前,国外的电子出版物呈缴制度主要有3种,即“法定呈缴”“协议呈缴”和“自愿呈缴”。“法定呈缴”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的方式强制要求出版社将电子出版物纳入呈缴范围:“协议呈缴”是指相关机构通过与出版社协商并以签署协议的方式对电子出版物进行保存;而“自愿呈缴”完全根据出版社的意愿,由出版社自愿向相关机构呈缴电子出版物。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采用“法定呈缴”和“协议呈缴”的方式保存电子出版物,只有少数国家采用“自愿呈缴”的方式。[4]从电子出版物呈缴管理过程来看,其涉及因素主要包括法规政策、呈缴方式和过程、知识产权、经济补偿、电子出版物利用等。与这些因素相结合就形成了电子出版物有效良好运行的保障机制。
网络自助出版物作为电子出版物之一,呈缴制度是解决其长期保存问题的法律制度保障,只有建立了科学规范的呈缴制度,网络自助出版物的长期保存才能得到可靠保证。网络自助出版物与电子出版物有相似的地方,但亦有其独特性。网络自助出版物以单一版本在线形式存在于计算机或者互联网中,其缴存问题比较复杂,实际操作中还有不少技术和法律问题尚待解决。目前仅有少数国家在立法中规定了在线出版物的缴存,且多为概念性规定,缺乏实质性的、可操作的规定。如加拿大立法中即设有“互联网取样”(Sampling from Internet)条款,规定:“图书馆长和档案馆长为行使法律授予他们的获得出版物和档案资料或者管理、保管或者控制它们的权力和为保存之目的,可随时以他们认为合适的方法,从互联网或者类似载体上提取对公众开放且无限制的与加拿大有关的文献资料(Documentary Material)的样本。”芬兰也在其立法草案中设专章规定了在线出版物的缴存,且规定的较为具体、全面,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4]
在宏观管理层面上,网络自助出版物呈缴制度应涉及网络自助出版物的管理者(包括法律法规制定机关和网络自助出版物管理机构);生产者或拥有者(即网络自助出版物呈缴方)和长期保存者(网络自助出版物的受缴方和长期保存机构)三个方面。网络自助出版物的呈缴制度必须围绕这三方关系设计相关的法律机制、组织机制、经济补偿机制和事务协调机制。[5]
1.法律机制
我国应及时修改《出版管理条例》和《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把网络自助出版物明确纳入其管理和呈缴范围,指定网络自助出版物的管理者和受邀方,明确管理者、生产者和受邀方各自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并开发专门呈缴系统以管理和长期保存网络自助出版物。
2.组织机制
网络自助出版物的呈缴应建立明确的组织机制,以强制缴存和自愿缴存的方式纳人规范管理的轨道,并保证以后能被公众依法检索利用。应明确:网络自助出版物受邀方有义务利用系统接收和存储法律规定的对公众开放使用的网络自助出版物:网络自助出版者应确保在网络环境下对公众开放获取的网络自助出版物可以被检索和存储:出版者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自愿向受邀方提供该出版物,以保证该出版物可被公众在不同时间获取:如果网络自助出版物不能被检索和存储,出版者应从接到受邀方通知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呈缴该出版物,除非该受邀方与出版者另有约定。
3.经济补偿机制
网络自助出版物的缴存管理和长期保存管理服务费用巨大,除了动员国家力量外,必须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网络自助出版物的长期保存和利用服务。一方面,国家必须通过立法规定保证网络自助出版物法定受邀方的经费问题,并对各类网络自助出版物实行强制缴存。可以指定国家图书馆为国家网络自助出版物的法定受邀方,所有网络自助出版物出版方和呈缴方必须依法向国家图书馆缴存网络自助出版物。为便于不同地区和不同使用类型的读者方便获取网络自助出版物,可设立若干专业和由社会运营的网络自助出版物专门缴存机构,由出版者自愿缴存或者由各专门缴存机构以协议形式购买缴存,这类缴存机构可以通过收费服务的形式补偿其高昂的业务运营成本。同时。应该尽快完善出版物呈缴过程中的权益保障机制,以维护缴存方权益,妥善解决在市场经济环境中,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目标与出版物无偿呈缴所占用的成本之间的矛盾。[6]
4.事务协调机制
网络自助出版物缴存制度技术复杂,相关参与者利益多元,且方兴未艾,我国政府应该借鉴南非和加拿大的电子出版物管理经验,建立网络自助出版物的综合协调机制,由作者、出版方、图书馆、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代表组成跨部门、跨行业的行业协会组织,负责就我国网络自助出版物缴存的法律政策、经济补偿政策以及缴存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供咨询和政策建议。
二、网络自助出版物的长期保存机制
解决网络自助出版物的长期保存问题,不但需要建立网络自助出版物的呈缴制度,从制度上保障其长期保存问题,还需建立网络自助出版物的长期保存技术框架,才能达到长期保存网络自助出版物的目的。 OAIS模型是构建数字资源长期保存系统的经典参考模型,OAIS参考模型将数字资源长期保存系统分解为摄入、保存、访问和管理4个管理模块,每一管理模块都由相应的标准组成,这些标准管理模块为数字资源长期保存系统提供了高质量的技术支撑。 OAIS模型已在电子出版物研究和实践中得以证明,因此,我们可以依据OAIS模型尝试构建网络自助出版物长期保存系统的标准化技术框架,以指导网络自助出版物长期保存应用研究。
网络自助出版物长期保存系统所涉及的问题本身是一个包含具体技术操作层面的较为复杂的系统性问题。涉及网络自助出版物内容存储数据格式、元数据、工作流信息,以及编码、格式、标记、结构、压缩、加密、内容校验、版本演变、知识产权管理等数据信息,还涉及到软硬件系统、利用与服务环境等。[7]因此必须以系统控制的方法解决网络自助出版物的长期保存机制问题。
1.制定网络自助出版物长期保存系统标准体系模型,包括出版物基本数据信息的输人、获取、处理、传输、保存、检索、利用和服务及相关的元数据标准规范和技术体系,为网络自助出版相关应用系统提供基本需求框架。
2.建立一体化网络自助出版物信息管理系统,有效集成内容编撰系统、内容管理系统、内容发布系统、元数据管理系统、工作流系统等,并长期保存、检索和提供利用网络自助出版物平台上的综合性业务信息,避免网络自助出版物重要信息丢失。
3.加强网络自助出版物长期保存系统需求分析,建立操作性较强,符合系统一致性测试要求的网络自助出版物长期保存系统,充分考虑网络自助出版物呈缴系统、信息管理系统与长期保存系统的集成需求,且能满足网络自助出版物呈缴系统的通用功能需求、元数据处理需求以及其他选择性需求。
4.加强网络自助出版物管理系统、呈缴系统和长期保存系统之间的互操作性,创建一个互联、互通、互操作的开放环境,充分实现信息共享,实现管理方、呈缴方和受缴方关于网络自助出版物信息的协调和标准化,有效保证网络自助出版物呈缴、管理、检索和提供利用的安全性、便捷性。
三、结语
网络自助出版作为一种出版新生业态和模式,其长期保存活动是网络化、数字化环境对社会提出的新要求。必须建立网络自助出版物的缴存制度,并从制度、管理和技术层面上解决网络自助出版物的长期保存机制问题。本文就网络自助出版物的呈缴制度和长期保存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希望更多的研究者参与到网络自助出版物的研究中来,以推动这一极具发展前景的新生出版业态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卉,自助出版:出版业的新生存模式? [J],出版发行研究,2012(9):60一62. [2]马小琪,数字自助出版模式对我国传统出版业数字化转型的启示[J],出版发行研究,2013(6):52-55. [3]Legal Deposit of E1ectronic Publications[EB/OI].[2011-09-06],http://archive.ifla.org/VII/s1/gnl/chap6.htm. [4]翟建雄,图书馆与出版物缴存制度:中外立法比较研究[J],法律文献信息与研究,2006(2):11-23, [5]李英,侯鹏娟,靳丽芳,电子出版物呈缴制度运行机制研究[J],图书馆工作研究,201l(1O):67-69. [6]李春明,张炜,缴存制度——数字资源长期保存的基础[J],图书馆建设,2009(5):12-17. [7]刘春燕,张爱霞,汪东波,等,电子出版物呈缴系统信息资源长期保存标准化框架研究[J].情报杂志,2011(9):164-167.
来源:《出版发行研究》2014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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