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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如果只是重新储存,最终依然是搁置。周建潮说,随着老唱片数字化采录工作的推进,多家数字音乐内容运营商已先后与中唱接洽谈判,在数字音乐网络增值业务等方面达成了合作意向;中唱也与中国移动等通讯运营商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沉睡已久的宝贵版权资产有望通过手机铃声、音乐下载等方式与消费者重新见面。
版权优势变成“箱底”
不过,如中唱这样重视版权资产的企业并不多。我国目前有国有文化企业9000多家,由于版权形式特殊,价值难以评估,所以,不少企业的大量版权尚未被认定为资产,还处于长期闲置和未发掘状态。上海文艺出版集团旗下的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就拥有民国至今8000多种连环画中的60%多的版权;而珠江电影集团有限公司拥有故事片300多部、纪录片500多部,下属的白天鹅音像出版社拥有的歌曲1万多首,下属的乐团拥有的歌曲和节目数千部,版权存量相当可观。
可惜的是,一些国有文化企业的版权资产管理意识淡薄,将版权资产当作历史档案加以保存,甚至连档案的利用价值都未被开发;还有的企业根本不知道自己究竟有多少家底,也没有想过如何去有效管理、充分利用这些版权资产。这些普遍存在的现象让文化企业白白浪费了自己最具有竞争力的资产。也使得原本具备的版权优势变作一堆无用的“箱底”。
一方面缺少规范管理和有效利用,而另一方面,有不少企业即便想利用也存在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例如有的企业过去没有版权资产的可靠记录,以致权利状况经过岁月磨洗之后,早已经变得模糊不清。尤其是那些20多年前的作品,既无合同,又没有相关的法律文件,有的署的还是艺名,有的是集体创作,有的在制作之初就没有想过要建立严谨规范的版权档案。这些版权归属不清的作品,在日益讲究权利的今天,使得大量文化企业不敢利用,也不愿意花精力去重新界定版权归属。
当今的互联网是对文化版权的最大挑战,在网络发达的环境下,不但大量版权资产的权利遭受侵害,而且,由于数字产业的大规模兴起,一年比一年强盛,也给许多文化企业的版权资产利用和运营带来强烈冲击。以出版业为例,现在出版物的数字版权只有少量还掌握在传统出版社手里,因为作者大多都不会将数字版权交给出版社经营。
中国录音录像出版总社曾经是中国盒式音带、VCD、DVD的重要音像出版发行单位,自30年前成立以来,共存有上万个品种,而且还拥有大量国家文艺院团舞台艺术节目的出版发行权,与多年来所购买的海外节目中国发行权一起构成了中录的主要版权财富。两年多以前,中国录音录像出版总社转企改制,引进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资本,组建了中国数字文化集团有限公司,据党委书记刘中军介绍,他们也曾多次设想加以数字化,但由于对未来的利用价值缺乏准确把握,加上版权归属、资金投入、人力物力等诸多方面存在问题,风险很大,所以迟迟没有落实。他们尤其害怕一旦数字化以后,就可能在网络上被大量无偿使用,毫无版权可言,做了赔本的买卖。
版权资产的利用,数字化往往是第一步,但成本十分昂贵,如“中华老唱片数字资源库” 项目的预算就高达一亿多元。这对许多国有文化企业来说,不能不说是个沉重的负担,他们因此望而却步,不敢问津。
如何盘活“无价之宝”
着手摸清、梳理版权资产,是国有文化企业的当务之急。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家新认为,梳理版权资产,一可以保障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二可以推动企业充分利用这些资产,提高自身的赢利能力。
有的专家建议,在清理版权资产的过程中,应该引入专业化的版权服务机构,运用他们的专业知识和现代技能,以现代化的登记和估算手段操作,否则,很可能清理了半天又是一笔糊涂账。也有的专家认为,应该尽早出台指导性意见,让清理、登记、确权有章可循。
中国人民大学文化创意产业研究中心的曾繁文认为,梳理只是开端,管理版权资产的主要目的是促进版权资产的开发,通过授权、许可、转让等多种形式,实现版权资产的持续利用和保值增值。所以他建议,要尽快培育一批运作规范、辐射力强的版权交易机构,提供登记、报价、交易等服务,帮助文化企业盘活版权资产,同时,还要鼓励设立版权基金、版权信托等,放大交易规模,优化资源配置。
专家呼吁,国家应该从各方面支持国有企业的版权资产的整理、开发、利用,采用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方式,让文化企业充分发掘自身的版权资产,促使他们从低端产品出口走向高端版权出口。(陈原)
来源:《人民日报》2014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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