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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大学社转制热议“人财” - 大学出版社体制改革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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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大学社转制热议“人财”
作者:毛丽冰
2009-04-20 10:06:27  来源:《出版商务周报》2009.04.20  
 
 财务和人事问题是这次转制研讨会上的重点。

 近日,华东地区大学出版社转企改制专题研讨会在杭州召开,32家华东地区大学出版社协会成员到会,此次会议由华东大学版协主办,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作为新一届理事长单位负责承办,浙江大学出版社协办。
 会上第一批进入大学出版社转企改制试点单位的4家华东地区大学社分别发言。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社长熊诗平、东南大学出版社社长江汉、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社长朱杰人、浙江大学出版社社长傅强分别围绕转企改制中的财务问题、人事问题,转企改制以后出版社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问题,转企改制中如何处理好校社的关系等进行了重点介绍。
 与会出版社代表进行了深入交流,其中,转制后的人员岗位设置以及待遇问题成为许多出版社关心的重点。江汉强调,人事安排需要发动全体职工改变观念,而学校层面则需要沟通相关部门,主要涉及产业处、人事处、财务处、审计处等。尽管与会者普遍认为董事会的设立目前在一定程度上对出版社发展是一种负担,分管领导任董事长犹如多了一个“婆婆”,但是,傅强指出,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以及从企业的长远发展来看,董事会的设立还是很有必要的,因此仍需要加强与学校的沟通。
 针对与会的13家上海的大学社,熊诗平指出上海市大学社申报享受114号文件需具备三个条件: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相关文件;转企改制方案以及批复文件;工商调整登记证书或新设立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成立之初即为现代企业法人单位的浙江工商大学出版社与江苏大学出版社也分享了各自的发展经验。
 教育部社科司出版管理处处长魏小波认为,这次会议将对华东地区以及全国进入第二批改革的出版社起到促进作用。魏小波通报了社科司近期针对大学社改革正在进行的相关工作以及最新的文件精神,对大学社转制中遇到的重点问题也进行了集中解答。她强调,各出版社社长要认真地学习总署和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现阶段尤其要重视国办发[2008]114号文件(即《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她指出,114号文件是对105号文件的延续和完善,对于优惠政策的表述要注意区别:105文件表述的“对转制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已更改为114文件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免征企业所得税”。魏小波还表示,将把此次会议讨论的问题和建议带回教育部进行研究,并尽快探讨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来源:《出版商务周报》2009.04.20
本版责编:江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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