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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倡议对低俗音像制品“四不” - 出版动态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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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倡议对低俗音像制品“四不”
记者:桂政俊
2009-05-27 09:03:52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09年5月27日 
 
 本报讯(见习记者 桂政俊)5月26日上午,北京市抵制低俗音像制品倡议大会在北京会议中心举行。会上,北京市出版工作者协会、北京书刊发行协会、北京印刷协会、北京市音像制品分销行业协会共同签署了《北京音像行业抵制低俗音像制品自律公约》(以下简称《自律公约》),并向全市音像制品从业者发出倡议:严守规章法纪,加强行业自律,对低俗音像制品做到“四不”,即不出版、不发行、不复制、不销售。
 《自律公约》要求音像制品出版、发行、批发、零售单位自觉遵守国家有关音像行业的法律法规,履行自律义务,拒绝出版、印刷、发行、销售、传播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等10项内容的音像制品。音像批发零售单位应对上游供应商提供的音像制品进行内容和封面检查监督,拒绝购入低俗音像制品,抵制和消除低俗音像制品对社会大众尤其是青少年的不良影响。《自律公约》同时明确,凡因经营低俗音像制品,拒绝下架或拒绝退货的音像制品出版、发行、批发、零售单位,行业协会有权向社会公布企业名单并提请政府主管部门对该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09年5月27日
本版责编:江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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