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废止教材价格和部分服务收费政策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教材定价权下放省级管理,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教材价格,同时废止《关于印发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等一系列教材价格政策文件。《通知》自今年5月1日起执行。
《通知》还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对依据本通知废止文件制定的价格和收费政策进行清理,及时废止本地区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文件。
下放教材定价权并不意味着下放监管。《通知》说明,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教材价格和有关服务收费的监管,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教材价格和服务收费,应严格遵守相关定价程序,科学核算成本,合理制定教材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同时,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教材价格和服务收费,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收费行为,依法查处各类违规收费行为,切实保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关于中小学教材印张中准价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关于出版发行少数民族文字教材亏损补贴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起废止。
国家发改委在2015年6月份曾联合财政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关于下放教材及部分服务价格定价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下放价格管理至省并废止相关文件,此次的文件发布与上次不同的是,将2006年及以前的相关教材价格制定文件一并废止。
来源:《中国出版传媒商报》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