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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书目“缩水” 7家出版社欲讨说法
法学专家呼吁有关部门应对删减行为进行调查
记者程晓龙
2009-04-28 08:13:58  来源: 中国新闻出版报2009.4.28 
 
 本报讯(记者程晓龙)目前正是一些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转发《教育部教学用书目录》(以下简称《书目》)的时候,但记者发现,一些地方出于利益等因素的考虑,未能完整转发教育部颁发的教学用书目录,并大量删减外省的教材。记者近日从四川省教育厅4月15日印发的《四川省教学用书目录》(以下简称《四川书目》)中发现,该书目删减了许多外省市的教材目录,此举引发了相关出版社的强烈不满。法学专家呼吁,有关部门应当对四川省教育厅的行为进行调查,并纠正其删减《书目》的行为,以使四川省教育厅能按教育部规定完整转发《书目》。

 4月20日,被四川省教育厅从《四川书目》中删减了教材的江苏教育出版社、上海教育出版社、上海科技出版社、北师大出版社、华东师大出版社、中国地图出版社等7家出版社联合来到四川,希望就此事进行沟通,但未获结果。据介绍,被删减的教材此前已在四川省使用了七八年,书目被删减后,不可避免地影响了一些出版社的利益。相关人士表示,目前,7家出版社正在联合其他被删教材的出版社,集体起诉四川省教育厅,对其任意删减《书目》的行为“讨要说法”。

 据记者了解,教育部办公厅早在2005年就发文明确规定:“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完整转发《书目》,不得删减或增加。各地应严格在《书目》范围内选用教材,不得选用《书目》以外的教材,更不得选用境外教材。”对此,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民教授认为,四川教育行政部门删减《书目》的理由不符合法律的要求,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被删减的内容,限制了已列入《书目》中其他出版社的教材进入四川市场被公平公正选用的机会,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

 中国法学会法学专家、西南大学法学院周安平教授认为,目前四川等省删减《书目》的行为给新课程教材的建设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造成了极大的障碍和负面影响。具体表现为:一是加剧了市场垄断,扰乱了教材市场正常竞争秩序;二是制约了优秀教材的持续研发与出版,影响了教材多样化建设进程;三是侵犯了部分教材原创出版单位的利益,造成社会分配的严重不公;四是大大增加了教师培训资源,也额外增加了一线教师对删减后新教材的适应性时间,影响了广大中小学教师的教学质量提高。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09.4.28
本版责编:姜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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