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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管理办法》出台 5.1我国开放书报刊分销市场 - 出版新闻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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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管理办法》出台 5.1我国开放书报刊分销市场
记者 张泽辉
2003-04-02 10:05:22  来源: 
 
 从5月1日起,我国将允许外国投资者在我国市场从事图书、报纸和杂志的零售业务。这标志着图书、报纸、期刊分销市场将向世贸组织成员国开放。
 3月17日,新闻出版总署、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8号)颁布了《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管理办法》。《办法》中规定,关于外国投资者从事图书、报纸和杂志零售业务的规定,将于5月1日起施行;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批发企业的规定,将于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2001年12月11日0时,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成为其第143个成员。在签署的《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中明确规定,中国加入世贸组织1年内允许外国投资者从事图书、报纸和杂志的零售业务;加入世贸组织后3年内,将允许外国投资者从事图书、报纸、杂志的批发业务。《办法》的制订和出台将兑现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
 《办法》主要由两部分内容组成,一是从实体方面规定外国投资者来我国投资设立书、报、刊分销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办法》中明确规定,外商投资设立批发或零售企业必须经过新闻出版总署的批准,外资设立批发企业的注册资本是3000万元人民币,设立零售企业的注册资本是500万元人民币。二是从程序方面规定外商在华投资设立书、报、刊分销企业应当履行哪些手续。《办法》的制订出台将进一步促进我国新闻出版业与世界接轨,进一步促进新闻出版业繁荣。

相关链接: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管理办法


摘自:《中国新闻出版报》2003年3月31日
本版责编:江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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