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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确定2004年28所自主招生试点院校 - 教育新闻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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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确定2004年28所自主招生试点院校
记者 汪瑞林
2004-02-11 15:15:23  来源: 
 
 记者从教育部有关部门获悉,2004年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院校名单确定,试点院校由去年的22所增至28所,教育部就自主招生选拔录取办法作出了补充规定。
 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的试点院校分别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教育部明确,未经同意的高等学校,不得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
 据了解,从今年起,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不再纳入自主招生选拔录取范围。符合试点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除可经所在中学推荐外,也可以自荐或经过专家推荐,但均需由所在中学提供或确认其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发展情况以及获奖、特长等证明及写实性材料。遵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从5月1日起,试点高校自主招生的相关内容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n)上公示。

摘自:《中国教育报》2004年2月11日
本版责编:江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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