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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规定考研先过品德关 不合格者不录取
记者郑超
2004-10-11 15:31:24  来源: 
 
 信报讯(记者郑超)明年研究生复试一般在5月上旬前结束,记者昨天从教育部获悉,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招生单位一律不得录取。

 据悉,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据悉,对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由招生单位自主进行。北大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招生院系在调阅考生档案时对考生的思想品德进行考核,有严重违纪记录即为思想品德不合格,如果有人举报,学校将进行核查。另据了解,被录取的新生经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根据规定,研究生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招生单位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

 文件摘录

 《2005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第八项明确规定,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2004年10月11日
本版责编:姜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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